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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31222/2020-00046 发布机构 南集镇 公开日期 2025-05-08
文  号 分  类
文  号 分  类 时效说明
南集镇人民政府部门职能简介


南集镇人民政府部门职能简介


一、党政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党委、政府机关日常工作,承担镇人大闭会期间日常事务工作,督促镇党委、镇人大、镇政府交办工作的落实;负责宣传统战、镇机关行政工作的综合协调、效能督查文秘档案、工作计划、组织人事、政务公开、机关考勤、调研、接待、信息、机关事务管理、关心下一代等工作负责全镇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和各项指标的统计和信息采集负责全镇工业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数据指标统计和分析工作;制定全镇目标考核细则

二、政法和社会事业局

工作职责:负责法制宣传教育、民事纠纷调解仲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研究、制订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对策和措施;负责加强社会治安网络建设,组织开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等平安、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各部门依法行政情况;负责调解网络建设,开展司法调解,提供司法援助,指导法律服务工作;负责社区矫正、辖区内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信访、社会保障、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计划生育、民政、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指导社区、村()委员会建设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三、经济发展和建设局

工作职责:组织实施国家产业政策,编制下达并组织实施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招商引资对内、对外贸易等工作;负责节能降耗、先进生产技术推广;对全镇范围内行业协会、工业企业、个体工业户进行指导、管理、监督、协调和服务。加强城乡一体化和现代化新型城镇建设,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城乡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城镇建设、旧村改造、农房改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

四、财政和资产管理局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依照税法和财政法规,制定财政发展规划。提出镇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编制年度全镇预决算草案,组织全镇总预算执行,监督镇各项财政预算的执行;组织管理镇各项财政收入,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制定财务制度;负责监管镇内经济收支;负责镇属国有资产管理,发挥国有资产效益。负责镇属部门和村(居)审计监督工作。

五、农村工作局

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全镇农业生产、农技推广、农机管理、动植物防疫工作、水利建设、防洪排涝;指导、监督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管理和农村经营管理,推进基本农田保护、土地整理工作及扶贫工作;指导、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和财务代理工作;负责林地管理和森林防火等工作;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责拟订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农村产权交易、建设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

六、综合行政执法局

工作职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关规定,依法行使相应的行政执法权;负责受理、督办有关综合行政执法的举报、投诉等工作;负责全镇环保、安全生产、城管等综合执法工作,加强综合管理。

   七、为民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负责制订为民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使政府授权或县相关部门下放、委托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负责下放、委托事项办理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负责对为民服务队伍的监督、管理和考核;负责协调服务对象的投诉或质询等事项。

八、社会治理指挥中心

工作职责:负责网络监控巡查、领导直派、随手拍和网格员上报的各类信息搜集基础性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处理业务流程,负责对接受的信息数据初步分析,并研判后通过指挥中心平台派发给相应的部门和人员;负责及时跟踪交办工单的处理过程和结果,对办理不及时或逾期未办的要及时督促;负责信息搜集过程中的重大突发事件、重复投诉等异常信息的上报、处理等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督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