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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27450/2020-00045 发布机构 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日期 2020-06-24
文  号 涟教体发〔2020〕36号 分  类 教育、体育
文  号 涟教体发〔2020〕36号 分  类 教育、体育 时效说明
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涟水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镇(街道)中小学、县直各教育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2020年涟水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希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涟水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6月24日


2020年涟水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基〔2020〕4号)和《2020年淮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淮教发〔2020〕24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办学与招生行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推动我县义务教育公平而有质量地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根据此意见,组织实施本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工作。重点关注残疾儿童少年、特困家庭儿童少年、流动留守儿童少年等入学情况。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后报县教育体育局确认。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违反法律规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各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强化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责任。依托学籍管理系统,建立失学辍学儿童少年工作台账,确保义务教育入学“一个不少”。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原则,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具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位。适龄儿童少年凭法定监护人户籍、居住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按施教区进入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公办学校采取登记入学或书面通知入学。民办学校坚持属地化管理,在满足县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后仍有空余学额的,由县教育体育局向市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市教育局批准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原则上不得跨设区市招生。所有公办民办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2020年开始,全面取消特长生招生。

(三)坚持实行公民同招。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严格公民同招纪律,规范招生宣传行为,所有学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2020年起,各校全面通过县教育体育局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平台,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其初中招生在保证小学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额且多余名额少于报名人数的,也要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电脑随机派位招生由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须有公证机构参加,接受社会监督并全程录像,派位结果实时向社会公开。

(四)坚持规范办学行为。任何学校不得违规提前招生,不得在非起始年级招生;严禁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得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和班额,起始年级杜绝出现大班额现象;严格均衡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等;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全面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不得以境外教材代替国标教材。

(五)坚持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做好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和经商人员子女,贫困家庭、弱势群体以及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工作。落实优抚对象、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入学政策。

三、招生工作

(一)报名条件和办法

1.公办学校

(1)涟水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具有涟水县户籍,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和小学应届毕业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生入学信息平台向所属施教区的公办小学或初中报名(手机端入口:关注“淮安智慧校园”公众号,点击下方的“报名入口”选择“进入报名”进入报名页面,按要求进行填报)。公办学校根据招生入学信息平台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入户调查等方式,查看相关证件原件和居住情况,按照“学生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并与监护人的不动产权证、实际居住地三者保持一致”原则,对施教区生源资格逐一审核(不动产权证取得时间、户籍登记或迁入时间均为2020年6月30日前)。从2017年起,我县实行“一套房产,小学六年、初中三年内只享有一次入学机会(同一居住户多孩除外)”。审核符合入学条件后,报县教育体育局确认。各校根据县教育体育局确认后的名册,通知适龄儿童少年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入学。

(2)随迁子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入学的,须提供学生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经商或务工证明(经商人员出示满一年的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法劳动合同和在涟水缴纳满一年的社保凭证)、监护人在当地的有效居住证或暂住证、居住房屋产权证或租房合同等;升入初中的,还应出示小学毕业证书。凡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经县教育体育局中教科或小教科审核合格后统筹安排入学,享受与当地居民子女同等待遇。在涟企业投资人或董事会成员直系子女(以县人才办文件为准),凭监护人的居住证、身份证、户口簿以及相关企业资质证明材料,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协调安排到学额许可、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3)残疾儿童少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特殊教育学校和义务教育普通中、小学应积极接纳视力、听力、言语、智力及肢体残障等特殊儿童少年入学,严格做到 “零拒绝”。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接受普通教育的,依照规定就近到普通学校入学接受义务教育;能够接受普通教育,但是学习生活需要特别支持的,根据身体状况就近到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学校入学;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进入特殊教育学校或通过提供送教上门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

2.民办学校

(1)招生计划

学段

学校名称

招生计划(单位:人)

民办小学

(10所)

涟水县淮文外国语学校

220

涟水滨河外国语学校

300

涟水金城外国语学校

500

涟水县文成双语学校

225

涟水县王嘴外国语学校

90

涟水县高沟明珠中英文小学

120

涟水县高沟华禹外国语小学

100

涟水县高沟双语小学

100

涟水县浅集梅岭小学

45

涟水县黄营英才小学

45

民办初中

(5所)

涟水县淮文外国语学校

800

涟水滨河外国语学校

800

涟水金城外国语学校

1000

涟水县文成双语学校

450

涟水县王嘴外国语学校

250

(2)招生办法

有意就读民办学校的学生,报名前,学生和家长应充分了解民办学校招生范围、办学条件、收费标准等情况,理性选择,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县教育体育局招生入学信息平台填报信息(手机端入口:关注“淮安智慧校园”公众号,点击下方的“报名入口”选择“进入报名”进入报名页面,按要求进行填报),每位学生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填报。

在完成招生入学信息平台填报后,学生和家长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初中入学报名还需持小学毕业证书,到所填报的民办学校现场验核,并与民办学校签订报名就读协议。

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的,则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则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凡被电脑派中的学生,须到民办学校就读,民办学校不得拒收;否则将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校征信。未被电脑派中的学生,仍回原施教区公办学校报到入学。

任何民办学校不得超出县教育体育局规定增设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或签订就读协议。只在招生入学信息平台填报信息,未经民办学校现场验证、确认的报名无效。

(二)具体日程安排

序号

时间

工作安排

1

6月25日前

公布《2020年涟水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2

6月30日前

1.各学校制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2.完成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的审核工作,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3.开通招生入学信息平台。

3

7月1日-7月6日

学生或家长登录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平台报名(7月6日下午5点30分关闭民办学校招生报名平台)。

4

7月7日-7月12日

填报民办学校的学生和家长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初中入学报名还需持小学毕业证书,到所填报的民办学校现场验核,并与民办学校签订报名就读协议。

5

7月13日-7月20日

审核民办学校报名学生信息。

6

7月21日-7月31 日

组织民办学校招生电脑随机派位,公布派位结果;公办学校审核辖区报名学生信息。

7

8月1日-8月5日

审核公办学校录取学生信息。

8

8月6日-8月10日

学生报到注册。

四、公办学校施教区范围

1.2020年农村公办学校按行政区划优化调整前的区域进行招生;

2.2020年城区公办学校施教区范围见附件1。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是促进教育公平的关键环节,全面实行公民同招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重要内容,免试就近入学是《义务教育法》提出的明确要求。各校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维护社会的公平公正,扎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办好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强化组织领导。县教育体育局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县招生工作。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各招生学校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组成的招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实施本校的招生工作。县教育体育局研发使用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信息平台,及时公布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施教区范围,明确民办学校的招生要求,建立起统一规范、公开透明的招生秩序。

(三)加强政策宣传。各中小学要加大招生政策宣传力度,做好学生和家长的咨询解释服务工作。所有公办学校的报名入学办法、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含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要主动向社会公布。要向社会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及公民同招政策,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化倾向,避免盲目跟风择校。强化正面引导,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的强大合力,切实维护稳定,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四)严格监督问责。县教育体育局将进一步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监督管理,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畅通社会反映问题渠道,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解决招生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建立违规问题曝光机制和通报制度。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荣誉称号、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其中民办学校,还可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削减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局教育督导科要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切实对各校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对于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违规招生行为,将严肃查处追责,切实营造规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生态。

县教育体育局招生工作举报电话:82380378(党风办)、82380322(小教科)、82380335(中教科)。

本意见解释权归县教育体育局。

 

附件:城区公办学校施教区范围


附件

城区公办学校施教区范围

小   学

实验小学:①治淮路(向北延伸接涟州路)以东,(温州商城西墙向南接)同乐路、兴文路以西,常青西大道以南,前小街路以北(含五岛湖公寓小区)。②淮浦路以东,涟州路以西,涟东干渠以南,环湖北路以北。③安东路以西、红日大道以南、涟州路以东、常青西大道以北(与向阳小学双施教区)。

郑梁梅小学:①金城南路接常青东大道后向西至安东南路再向南至城东路向东至计生指导站东墙边向南接老涟中东围墙向南过郑梁梅大道延伸至废黄河边一线以东。②北京路以南,废黄河以北。③城东社区(含原东门小学施教区及蚕桑场;不含原牌坊小学施教区)。

南门小学:①淮浦路以东,安东南路以西(向南延伸至黄河边,含自来水厂),前小街路以南(含中恒国际花园小区)。②前小街路向西接淮浦路向南至永兴上御北墙向西至庆缘路向北接缘分大道向西至涟城界以南的黄河居委会所属范围(含原三队)。

幸福里实验小学:①淮浦路以西,涟东干渠以北,盐河以东。②淮浦路以东,涟州路以西,红日大道以南,涟东干渠以北。

外国语学校(小学部):①温州商城西墙向南(过五岛湖)接兴文路、由兴文路向南接前小街路、由前小街路向东接安东南路向南过郑梁梅大道至自来水厂东界延伸至废黄河边一线以东,安东南路接城东路向东至计生指导站东墙边向南接老涟中东围墙向南过郑梁梅大道延伸至废黄河边一线以西。②常青西大道向东接安东南路向南至城东路一线以南,废黄河以北。

向阳小学:①涟州路以东,金城路以西,红日大道以南,常青大道以北,其中安东路以西、红日大道以南、涟州路以东、常青西大道以北区域与实验小学双施教区。②金城北路以东,红日大道以南,327省道(东二环)以西,北京路以北(不含引河村,不含原东门小学施教区及蚕桑场)。

军民小学:淮浦北路以东,金城路向北接涟新公路以西,涟中干渠以南,红日大道以北。其中:安东北路以东、炎黄大道以北、涟新路以西、涟中总干渠以南的学生,可选择到朱码外国语学校就读(与朱码外国语学校双施教区),户籍于2018年6月30日后迁入的到朱码外国语学校就读。

安东学校(小学部):①金城路向北接涟新公路以东、327省道(东二环)以西、红日大道以北的涟城范围(原军民小学施教区部分)。②经济适用房北墙以南,向东接二环路以西的引河村、殷庄村等原居民(户籍登记日期截止到2018年6月30日前)可自愿申请到安东学校小学部就读,享受施教区内学生同等待遇。户籍于2018年6月30日后迁入的到施教区内学校(李集中心小学)就读,2019年起安东学校不再安排就读。

涟城中心小学:①淮浦路以东,治淮路以西,前小街路以北,环湖北路以南。②淮浦路以西,涟东干渠以南,前小街路向西接淮浦路向南至永兴上御北墙向西至庆缘路向北接缘分大道向西至涟城界以北范围(不含谷嘴村)。③药材场村。④滨河新苑。

朱码外国语学校(小学部):①盐河以南,涟中干渠以北的朱码孙徐居委会、开发区陶码居委会。②安东北路以东、炎黄大道以北、涟新路以西、涟中总干渠以南的学生,可选择到军民小学就读(与军民小学双施教区),户籍于2018年6月30日后迁入的到朱码外国语学校就读。

经济开发区实验学校(小学部):(1)红日大道以北接宁连高速路以东,接涟麻路以南,接一干渠沿盐河至红日大桥以西的开发区范围。(2)经济开发区文俊居委会、周庄居委会的原居民(2020年6月30日前迁入)。

初   中

郑梁梅中学:①安东路从北门大闸口向南至城东路,沿城东路向东至计划生育指导站东墙边向南至老涟中东墙边,沿老涟中东墙边向南至废黄河边以东,327省道(东二环路)以西,涟东干渠以南;②涟城街道二塘居委会、城东居委会(有其它协议的按相关协议执行)。

外国语学校(初中部):①温州商城西墙向南接同乐路、兴文路以东,安东南路以西,常青西大道以南,前小街路以北;②安东南路向南沿水厂西墙边延伸至废黄河以东,城东路以南,沿计划生育指导站东墙边向南接老涟中东墙边向南延伸至废黄河以西,废黄河以北。

实验中学:①北门闸向南接常青西大道,沿常青西大道至温州商城西墙向南接同乐路、兴文路以西,涟东干渠以南,前小街路以北。②安东南路向南沿水厂西墙边延伸至废黄河以西,前小街路以南。③保滩街道以及陈师街道内的机场产业园(原蒋庵)区域、蒋老庄村、药材场村、滨河新苑。

第四中学:安东路以西,盐河以东,涟中干渠以南,涟东干渠以北。

红日中学:①安东中路以东,327省道(东二环路)以西,红日大道以南,涟东干渠以北。②安东北路以东,金城路以西,红日大道以北,炎黄大道以南。③安东北路以东、炎黄大道以北、涟中干渠以南、涟新路以西(可选择安东学校、朱码外国语学校)。

安东学校(初中部):①金城路向北接涟新公路以东、327省道(东二环路)以西、红日大道以北的涟城范围。②安东北路以东、炎黄大道以北、涟中干渠以南、涟新路以西(可选择红日中学、朱码外国语学校)。③朱码街道原李集化工园区和涟城街道327省道(东二环路)以东除原徐集以外的区域(有其它协议的按相关协议执行)。④涟城街道原徐集乡户籍的学生到安东学校徐集校区就读。

朱码外国语学校(初中部):①朱码街道内原朱码镇范围(不含原河网办事处、李集化工园区)。②安东北路以东、炎黄大道以北、涟中干渠以南、涟新路以西(可选择红日中学、安东学校)。

经济开发区实验学校(初中部):(1)红日大道以北接宁连高速路以东,接涟麻路以南,接一干渠沿盐河至红日大桥以西的开发区范围。(2)开发区文俊居委会、周庄居委会的原居民(2020年6月30日前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