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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327549014/2019-00001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8-12-20
文  号 涟政办发〔2018〕103号 分  类 政府文件
文  号 涟政办发〔2018〕103号 分  类 政府文件 时效说明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新版涟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网站有序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7〕96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淮政办发〔2017〕103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不断提高网站服务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我县政府门户网站近期进行了全新改版升级,现就做好新版涟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保障单位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二、内容保障原则

(一)合力共建、资源共享的原则。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由县各单位共同建设和保障,各单位要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市本年度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按照本单位职能职责报送信息,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办事服务、互动回应等工作,同时向县政府门户网站提供应用系统查询和部门网站内容抓取服务,提高政府信息资源应用效率。

(二)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各单位依法及时发布政府职能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权威、准确、全面,发挥网上政务公开主渠道的作用。

(三)强化服务、便民利民的原则。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建设并整合信息资源和服务项目,努力为公众提供快捷的网上服务。

三、内容保障方式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订了《涟水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清单》(见附件1),请各单位根据清单要求,对照县政府门户网站现有栏目设置,全面、及时、准确公开并更新,完善相关栏目的政务信息。

(一)内容报送。包括后台报送、网络报送和介质报送。

后台报送指由县政府门户网站为相关信息保障单位分配网站后台管理系统用户帐号,相关单位直接通过后台发布信息至县政府门户网站相应栏目。其中包括县新闻中心负责维护的“涟水新闻”、县广电台负责维护的“视频新闻”、县水务公司负责维护的“水质监测报告”、县三进三帮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维护的“涟水县领导干部三进三帮活动”、县环保局负责维护的“建设项目环保公示”、县双拥办负责维护的“双拥工作专栏”、县财政局负责维护的“涟水县预决算公开平台”、县教育局负责维护的“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县政务办负责维护的“政民互动-刊登共性问题”等栏目以及由各部门和各镇、街道办事处承担的信息公开栏目下设所有子栏目。

网络报送是指未开放后台账号或后台报送有困难的单位,通过邮箱向门户网站报送信息,包括“部门新闻”、“乡镇新闻”等栏目。各相关单位及时将本单位的新闻信息报送至邮箱,邮箱地址为:lswzzx@126.com,我办将按月通报各单位信息报送数量和网站采用情况。

介质报送是指部分需要报送纸质文档的栏目,由各单位填写信息发布审核表(附件2),主要领导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报至县政府办公室309室。主要有“公告公示”、“民意征集”等栏目。

(二)网站链接。网站链接主要为栏目链接,将相关部门网站中的重要栏目及其内容与县政府门户网站的相应栏目直接链接,方便用户查询。涉及的单位主要为政务办、经信委、招管办和国土资源局,各相关单位要维护好本单位现有的独立网站,确保抓取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三)栏目共建。需多部门协同处理、内容相对独立的栏目由县县政府办与各有关单位合作共建,主要包括专题、互动栏目等。

四、内容保障要求

(一)健全机制。各镇、街道办事处、各园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县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内容保障责任清单的分工和要求(附件1)及时准确的报送信息和维护栏目,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并配备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专职信息员作为网站内容保障的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分管领导要抓好拟发信息的审核工作,专职信息员负责本单位信息的收集、报送等工作,确保网站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二)加强审查。根据国家《保密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各镇、各园区、各部门要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查和发布制度,分级管理,严格把关,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得上网发布,严格禁止涉密信息上网。拟发信息由单位分管领导审核,确保网站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安全性,原件存档备查。

(三)将相关人员信息表(附件2)加盖公章后于12月21日前报送到县政府办309室,联系电话:82380090。请安排一名信息员,加入涟水县政府网站工作群,群号:213778142。

 

 

 

涟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涟政办发〔2018〕10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新版涟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