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331687/2026-00001 | 发布机构 | 红窑镇 | 公开日期 | 2025-04-28 |
| 文 号 | 红政发〔2025〕3号 | 分 类 | |||
| 文 号 | 红政发〔2025〕3号 | 分 类 | 时效说明 |
红政发〔2025〕3号
关于《红窑镇2025年“五一”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方案》通知
各条线、各部门,各村(社区):
《红窑镇2025年“五一”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方案》,经领导班子会议研究,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
涟水县红窑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5日
红窑镇2025年“五一”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方案
“五一”假期临近,群众出行和旅游活动大幅增加,人流、物流、车流剧增,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频发期。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制定该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管三必须”总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要求,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场所的突出安全隐患,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节日期间辖区安全形势平稳。
二、突出工作重点,强化责任落实
(一)工贸企业方面
重点督促企业加强粉尘、有限空间、动火、高空等危险作业行为管控;加强危化品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加强“厂中厂”企业风险隐患排查,坚决防范群死群伤或有影响的事故发生;一是按照《关于开展全县木材加工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辖区内14家木材加工企业建立消防安全监管台账,做到“一户一册”,聚焦致灾要素,将火源电源管理、易燃可燃物管理、安全疏散条件、消防设施设备、初期火灾处置等作为排查整治的重点,按照时间节点要求,4月底前,督促木材加工企业完成消防安全问题隐患自查,5月底前,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明确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6月底前全面消除隐患,完成问题整改;督促企业开展应急演练。
(二)消防安全方面
一是社会面小场所巡查自查。按照县应急管理部门要求,自4月25日至5月1日期间,完成对辖区内38家红、橙、黄色等级场所的部门安全巡查,引导场所负责人开展一次安全风险自查;对照社会面小场所检查计划,对辖区内442家蓝色等级场所开展二季度全覆盖巡查,发现问题隐患督促场所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公安派出所重点检查三级消防重点单位,加强对宾馆、洗浴中心、KTV、网吧、培训机构、群租房等场所消防监管。二是杨絮飘飞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各部门、各村(社区)要加强火灾防范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微信群、广播等形式播放消防安全知识,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技能;督促提醒各生产经营单位、物业、居民家庭自觉湿化、清理厂区及院落的堆积杨絮;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明火作业和配电房等电气设备使用场所隔离措施,要求板材加工企业增加湿化和清理频次,防止因杨絮引燃造成火灾事故;督促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物业、村(社区)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在杨絮飘散期间加强检查和巡查频次,要确保消防器材设施完整好用,做到火灾及早发现、及时处置。三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按照《关于开展清明节、“五一”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检查的通知》,加强管理和宣传,对重点高风险区域实施常态化巡查,加强野外用火监管,依法严惩违规用火行为。
(三)文化旅游方面
文化站要重点加强对金鸡坨生态景区的安全检查,督促景区加强游乐设施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落实安全带、安全压杆等安全保护措施;重点检查景区是否配备足够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开展应急演练,是否落实极端天气停业措施,节假日期间大型活动是否落实安全管控措施等。
(四)城镇燃气方面
村建办、各村(社区)重点督促液化气场站规范落实入户安检、随瓶安检制度,检查充装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充装是否规范,检查设施设备是否针对季节特点采取防范措施,检查企业教育培训、应急演练、隐患排查是否到位。重点检查餐饮场所泄漏报警切断装置安装使用、“灶管阀”、用气环境,疏散通道等方面是否合规。
(五)建筑施工及既有建筑方面
村建办做好面上在建项目日常巡查。各村(社区)做好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管控。重点对起重吊装、脚手架、模板、临边、洞口、办公和宿舍等临时用房、工地围挡等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加强高空作业、动火作业持证上岗和规范操作的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加强现场管理,开展应急演练,禁止恶劣天气作业。
(六)秸秆收储点方面
村建办、各村(社区)督促草厂经营单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强化重点位置火灾防控,强化24小时专人巡查,规范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防火须知宣传牌,严禁烟火,严禁私拉乱接,配齐配全灭火设施设备,备好消防水源和取水工具等。
(七)农业方面
农村工作办重点做好农机安全管理,督促定期检验,加强驾驶人管理和培训;加强畜禽屠宰、养殖、种植、粮食加工、农机维修等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宣传,严格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规定,掌握科学的应急处置方法;加强冷库安全管理,重点关注压力设备是否定期检验,电气线路、通风系统、消防设施以及个人防护是否到位,严格规范动火作业,严防冷库操作失误引发事故;加强粮食企业进出仓作业,严防粮堆埋人事故;加强养殖业电力设备、电气线路维护和保养情况检查,督促落实消防措施,督促鱼塘、化粪池周边落实防护措施和警示标志。
(八)养老等民政服务机构方面
民政办重点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关注泡沫夹芯板搭建、隔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设施配备及使用,应急处置演练等。
(九)宗教方面
统战科、各村(社区)重点排查整治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督促场所负责人组织应急疏散演练。
(十)道路交通方面
各村(社区)重点做好恶劣天气预警和处置,持续排查整治路基路面、桥梁、护栏等方面安全隐患,持续加强农路道路交通安全宣传。
(十一)各村(社区)
重点摸清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底数,加密小作坊、小工厂、商超等生产经营场所的检查频次,及时将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报镇安委办。加强对本村(社区)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巡查,发现液化气非法充装点、流动加油点、电动车和蓄电池非法拆改装、小化工等违法违规行为,第一时间向镇安委办报告。按要求第一时间向村民转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并采取防范措施;第一时间转发安全常识和提醒信息,切实履行在村民用电、用气、动火、防汛、防溺水、防雷电等方面安全教育引导的职责。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各村(社区)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把“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摆到更加重要位置,认真抓实抓好。要严格按照《红窑镇2025年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清单》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及早安排部署本单位、本行业(领域)“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早准备,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辖区安生形势平稳有序。
二、严格巡查检查,问题隐患闭环。
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及时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严格的防范措施,明确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
三、完善应急准备,确保处置高效
各部门、各村(社区)要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形成镇级领导班子成员和值班人员24在岗值守,强化信息报送、严禁迟报漏报;积极做好应急预案演练、应急物资储备,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故处置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