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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46962046-9/2025-00011 发布机构 城管局 公开日期 2025-12-30
文  号 涟城管﹝2025﹞11号 分  类 综合执法
文  号 涟城管﹝2025﹞11号 分  类 综合执法 时效说明
关于做好2026年元旦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局属有关科室、单位:

元旦假期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夯实安全防范工作基础,根据市、县有关文件的指示和要求,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监管,现就做好2026年元旦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节前安全教育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召开会议部署安排检查工作,认真做好元旦节前后职工安全教育提醒。督促有关重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一次节前安全会,提升一线职工安全防范意识,克服节假日麻痹思想。

二、开展安全检查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和突出问题,以消防安全为重点,开展一次地毯式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整治专项行动,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一是办公场所安全检查。排查整治办公场所用电安全,及时检修维护线路,督促清理违规电器、堆积文件,抽查办公场所下班后电源关闭、门窗关闭等情况。(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安监科;责任人:张磊、朱峰)

二是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检查。加大对阻碍消防通道、使用易燃材料等广告牌、横条幅的检查清理力度,保障户外广告消防安全。

严防高处坠落风险,重点关注高炮广告、楼顶广告设置安全,对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设施责令权属单位或相关责任人及时维护加固或拆除。

压实各方责任,督促广告公司从事高空作业、电焊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开展商铺宣传,提醒不擅自雇佣不具备广告安装资质的人员私自从事有关工作。(责任单位:市容规划科;责任人:朱刘伟)

三是重点场所安全检查。开展疏导点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煤气罐使用、灶具接口等情况,确保灭火器等消防设施的配备,禁止私搭乱接电线的行为;强化对小型游乐设施的安全监管,督促经营者开展定期检查维护,取缔未经审批占道经营的各类游乐设施。(责任单位:执法大队;责任人:查建军)

开展东西商城、花鸟市场安全检查。对市场内灭火器、消防栓开展全面排查,做好消防设备维护,落实防寒防冻举措;加强对消防通道管控,及时清理占道经营,杜绝占用楼道口现象;做好商户安全宣传教育,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禁止售卖烟花等易燃易爆物品。检查商户灭火器配备情况,教育引导商户及时更换消防设备。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按要求填写值班表。(责任单位:立生公司;责任人:沈洋)

四是重点企业安全检查。加强渣土企业安全指导。检查相关安全制度落实、渣土运输台账建立等情况;及时向渣土企业传达相关文件要求,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做好驾驶员教育培训和车辆安全防范。(责任单位:渣土办;责任人:顾浩)

焚烧发电和生活垃圾处理厂(淮安零碳)运营安全。严格落实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要求,督促企业纵深推进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有效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完善各项安全制度、严格规范安全台账。对企业安全制度执行、员工培训演练、安全设施设备投入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责任单位:环卫科;责任人:卜玉祥)

三、严格值班值守

落实内部值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确保通讯畅通;要尽职尽责,认真负责地处理好各种情况,遇到紧急重要情况立即请示报告。(责任单位:各单位、各科室;责任人:各单位、各科室负责人)

即日起,各单位按要求每日填写并报送元旦期间安全检查情况汇总报表(附件)。

 

 

 涟水县城市管理局

2025年12月29日


附件2

 

______单位(部门)元旦期间安全检查情况汇总报表

 

报送单位:                                               报送时间:   年  月  日

重点行业

(领域)

成立

检查组(个)

出动

检查

(人次)

组织检查企业和单位

(家次)

排查隐患

立即整改(项)

罚款

(万元)

责令停产停业(家)

分管副县长及部门主要领导

带队检查安全生产情况

发现问题隐患(项)

其中,发现火灾隐患(项)































填表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