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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27311/2025-00156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 公开日期 2025-09-03
文  号 分  类 生态环境
文  号 分  类 生态环境 时效说明
对淮安挑战者饮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淮安挑战者饮料有限公司饮料生产项目(不含碳酸饮料和酒)

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江苏涟水经济开发区兴旺路28号

淮安挑战者饮料有限公司

本项目占地面积19442平方米。购置缓存罐4个、暂存罐2个、无菌罐2个、均质机3台、UHT杀菌机3台、激光打码机5台、全自动CIP清洗系统2套、空压机2台等设备。以椰浆、白砂糖、三氯蔗糖、酪蛋白酸钠、复配乳化稳定剂、小苏打、果葡糖浆、双脱苹果汁、苹果浓缩汁、橙浓缩汁、维生素C、香水柠檬汁、速溶黑咖啡粉、香草香精等为原辅料,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复合果汁饮料、风味饮料、椰子汁、茶饮料、咖啡饮料、功能饮料等各类饮料(不含碳酸饮料和酒)10万吨生产规模的生产能力。

 

淮安新皓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杀菌废水、乙酸雾吸收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杀菌废水、乙酸雾吸收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生产废水与纯水制备废水一起接管至涟水经济开发区西区污水处理厂。本项目综合废水经预处理后满足涟水经济开发区西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污水处理厂尾水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公兴河。

2.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是消毒废气、吹瓶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食堂油烟。其中消毒废气经密闭收集后通过碱喷淋处理,最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吹瓶废气经密闭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经油烟专用烟道P1排放。本项目消毒过程乙酸雾(以非甲烷总烃计)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非甲烷总烃标准限值;吹瓶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限值;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恶臭(H2S、NH3、臭气浓度)排放标准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二级标准;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监控点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监控点浓度限值;NH3、H2S的嗅阈值执行《关于淮安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增加嗅阈值评价内容的通知》(2016年5月20日)附件中限值;食堂设2个灶头,属于“中型”,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限值要求。

3.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出水制备系统、碟式分离机、UHT杀菌机、洁净蒸汽系统、无菌水制备系统、CIP清洗系统、吹瓶机组、封盖机组、灌装机组、空压机、风机等设备的运行噪声。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房屋隔声等措施降噪。项目营运期厂界声环境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包装材料、废滤渣、茶叶渣、废石英砂、活性炭和滤膜、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废劳保用品、化学品包装材料和员工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包装材料、废滤渣、茶叶渣、废石英砂、活性炭和滤膜、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于一般固废,一般包装材料、废滤渣、茶叶渣外售给废旧资源回收公司综合利用;废石英砂、活性炭和滤膜由厂家回收;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一般污泥处置单位利用处置;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废劳保用品、化学品包装材料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本项目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执行《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中相关规定;生活垃圾的储存与处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7年第157号)中相关规定;一般工业固废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危废暂存间污染防治工作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指导意见》(环固体〔2025〕10号)以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的相关规定。所有固废零排放。

2

年产500万个无纺布袋生产项目

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江苏涟水经济开发区创新路东侧江苏微电合兴科技有限公司厂房二号楼

淮安中旺无纺布袋有限公司

年加工无纺布袋500万个的生产能力

淮安新皓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涟水经济开发区西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涟水经济开发区西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

2.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印刷废气、淋膜废气等。印刷废气在油墨调墨操作台上方、印刷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经集气罩收集后的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淋膜废气采用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本项目营运期有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1中非甲烷总烃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执行江苏省《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3标准,厂界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3.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7色凹版印刷机、干式复合机、双头淋膜机、制袋立体机、热封机、风机等设备的运行噪声。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房屋隔声等措施降噪。项目营运期声环境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边角料、废包装袋、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废擦拭抹布、生活垃圾等。其中废边角料、废包装袋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给废旧资源回收公司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废擦拭抹布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人员统一清运。项目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执行《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中相关规定;生活垃圾的储存与处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7年第157号)中相关规定;一般工业固废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3〕327号)中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危废暂存库污染防治工作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以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的相关规定。所有固废零排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8239207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