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327485/2025-00087 | 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公开日期 | 2025-07-25 |
文 号 | 分 类 | 涉农补贴 | |||
文 号 | 分 类 | 涉农补贴 | 时效说明 |
为进一步做好涟水县2025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实施,现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实施主体,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购买与秸秆离田收储、利用相关的机械设备。
遴选范围:
1、对2024年12月31日以前注册,且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秸秆收储量达1000吨以上的收储企业;
2、从事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且年秸秆利用量达3万吨以上的企业。
符合以上任意一条且有意向参与项目实施的单位请于2025年8月15日前,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秸秆收储、利用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县农业农村局登记备案,联系人:杨主任,联系电话:0517-82316114(办电)、13405504175(手机)。
特此公告。
附件:申报实施附件材料
涟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