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327485/2025-00062 | 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公开日期 | 2025-06-26 |
文 号 | 分 类 | 涉农补贴 | |||
文 号 | 分 类 | 涉农补贴 | 时效说明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我县境内生猪养殖环节发生病死猪集中处理48131头。现对《2024年度涟水县生猪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使用计划》进行公示: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4〕104号、苏农计〔2024〕38号)、《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有关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5〕32 号 苏农计〔2025〕15 号)、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关于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的通知》(涟农发〔2020〕106号)文件要求,县级统筹安排了2024年度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241万元。
一、补助标准:病死猪体长50cm以上(含)每头补助80元,病死猪体长50cm以下每头补助50元,自行处理的不予补助。养殖场(户)发生病死猪补助分两类:一类是大型规模养殖场(年饲养量200头(含)以上):病死猪体长大于50cm(含),补助给养殖场每头20元,补助给无害化处理中心每头60元。病死猪体长小于50cm,补助给养殖场每头10元,补助给无害化处理中心每头40元。二类是中小散户(年饲养量200头以下):病死猪体长大于50cm(含),补助给养殖户每头30元,补助给无害化处理中心每头50元。病死猪体长小于50cm,补助给养殖户每头15元,补助给无害化处理中心每头35元。
二补助金额:根据病死猪集中处理的实际数字测算,1、大型规模养殖场集中处理病死猪47563头。其中:病死猪体长大于50cm(含)的23801头,补助给养殖场47.602万元(23801头×20元/头=476020元),补助给无害化处理中心142.806万元(23801头×60元/头=1428060元)。病死猪体长小于50cm的23762头,补助给大型规模养殖场23.762万元(23762头×10元/头=237620元),补助给无害化处理中心95.048万元(23762头×40元/头=950480元)。2、中小散户集中处理病死猪568头。其中:病死猪体长大于50cm(含)的375头,补助给养殖户1.125万元(375头×30元/头=11250元),补助给无害化处理中心1.875万元(375头×50元/头=18750元)。病死猪体长小于50cm的193头,补助给养殖户0.2895万元(193头×15元/头=2895元),补助给无害化处理中心0.6755万元(193头×35元/头=6755元)。3、全县收集点运行费用48.131万元(48131头×10元/头=481310元),无害化处理中心补助费用中包含此费用,由涟水北斗畜禽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单独设立科目专款专用。
2024年度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费用合计313.183万元。本次实际发放补助资金241万元(中央财政资金),其中186.5万元资金从(苏财农〔2024〕104号、苏农计〔2024〕38号)列支,54.5万元资金从(苏财农〔2025〕32 号 苏农计〔2025〕15 号)列支。本次补助:给养殖场(户)补助共72.7785万元;给无害化处理中心补助168.2215万元(无害化处理中心120.0905万元+收集点48.131万元=168.2215万元),无害化处理中心未发放72.183万元待相关配套资金到位后补发,不再另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6月26日—2025年7月2日。
公示期间,如对资金使用计划有异议,可以实事求是反映,反映时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联系人:左建新,电话:0517-82382125。
涟水县畜牧兽医站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