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27549014/2025-00036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5-03-27 |
文 号 | 涟政发〔2025〕22号 | 分 类 | 政府文件 | ||
文 号 | 涟政发〔2025〕22号 | 分 类 | 政府文件 | 时效说明 |
县政府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
江苏高博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盘活土地资产、保障公共利益需求,促进我县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经2025年度县土地供应工作专题会第一次会议研究,现决定收回以下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重新安排使用。
1.江苏高博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涟水县经济开发区盐河路东侧、兴旺路北侧39441.94平方米地块。
特此决定。
涟水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