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27549014/2025-00034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5-04-09 |
文 号 | 分 类 | 政策解读 | |||
文 号 | 分 类 | 政策解读 | 时效说明 |
《涟水县2025年—2027年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省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关于改革耕地占补平衡强化以补定占管理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4〕35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为了响应国家对耕地占补平衡改革的要求,充分节约利用土地资源,抓好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的实施、入库,保障我县各类建设顺利落地,确保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守住耕地红线,进一步拓展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用地空间,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改革要求
根据国家耕地占补平衡改革要求,一是改进耕地转为建设用地落实占补平衡、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落实进出平衡的管理机制,将非农建设、造林种树、种果种茶等各类占用地行为统一纳入耕地占补平衡管理。除国家安排的生态退耕、自然灾害损毁难以复耕、河湖水面自然扩大造成耕地永久淹没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可不落实补充耕地的情形外,各类占用耕地行为导致耕地减少的,均应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补充与所占用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二是国家强化耕地总量管控,对县级行政区域的各类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实行年度“算大账”,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补充耕地质量鉴定等成果为基础,实施县级行政区域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质量稳定监督管理。
四、主要内容
第一,分解了任务。根据我县工业、民生、基础设施等的需求和各镇(街道)实际情况,制定了《全县各镇(街道)年度新增耕地指标分解表》
第二,改革了实施方式。项目实施单位,由镇街实施转变到平台公司实施,可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和进度,可操作性强。
第三,厘清了部门职责。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审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数据局和镇(街道)的职责,便于强化占补平衡项目的实施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