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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27864/2025-00010 发布机构 黄营镇 公开日期 2024-08-14
文  号 黄政发〔2024〕21号 分  类
文  号 黄政发〔2024〕21号 分  类 时效说明
黄营镇关于印发《黄营镇深化工贸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黄营镇关于印发《黄营镇深化工贸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镇直各部门、镇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若干措施》有关要求,扎实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持续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的整治提升,根据省、市、县安委办统一部署,即日起在全镇工贸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黄营镇深化工贸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黄营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3日


附件

黄营镇深化工贸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若干措施》有关要求,扎实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持续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的整治提升,根据省、市、县安委办统一部署,即日起在全镇工贸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重点整治内容

(一)“厂中厂”方面

动态摸清我镇“厂中厂”底数,及时掌握新增“厂中厂”,确保及时管控到位。

1.聚焦突出问题,金属冶炼、粉尘涉爆、化纤、使用危化品A/B级等高风险企业是否分割、分层租赁导致风险叠加;是否存在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通道的违章搭建。

2.聚焦现场管理,是否堵塞占用应急逃生通道,动火、检维修作业现场是否有监护。

3.聚焦逃生演练,是否完成每半年至少一次所有承租企业全员参与的逃生演练;是否安装“一键响铃”等火灾报警装置,单幢厂房内的报警装置是否联动。

4.聚焦责任落实,租赁双方责任是否停留在纸面上,一包了之、一租了之。

(二)涉及中频炉企业方面

摸清我镇涉及中频炉企业情况,并对涉及企业及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管控到位。

1.熔炼、浇铸及行车吊运范围内是否设置人员聚集场所。

2.感应线圈进水管是否实现快速切断,冷却水是否设置压力、流量差、温度监测报警装置。

3.电源装置与炉体是否设置隔墙,穿墙、穿层孔洞是否完全封堵。

4.炉台是否设置两处及以上应急逃生路线。

5.是否设置应急水源、应急电源、应急照明等设施。

6.炉下、炉前、浇铸区域是否设置应急储存设施,是否有积水。

7.是否使用公称容量0.25吨及以上无磁轭铝壳中频炉。

(三)涉及导热油企业

摸清我镇涉及导热油企业情况,并对涉及企业及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管控到位。

1.导热油炉及其安全附件是否定期检测。

2.导热油炉及其循环系统是否设置压力、温度、流量监测设施,是否具备超温超压自动报警并联锁停车功能。

3.是否定期对导热油管道维护保养,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现象。

4.导热油粘度、闪点等理化指标是否符合标准。

5.导热油加热系统是否设置储油槽、应急排放口。

(四)化纤生产企业(仅以外购聚合物为原料的涤纶纤维生产企业)

摸清我镇涉及外购聚合物为原料的涤纶纤维生产企业情况,并对涉及企业及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管控到位。

1.混料提纯釜等生产装置及其安全附件、冷却系统、监控设备和自动控制系统是否定期检测,是否设置压力、温度等监测设施,是否具备联锁停车功能。

2.是否制定开停机和检维修操作规程;作业人员是否具备应急处置能力。

3.逃生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五)锂离子电池生产企业

摸清我镇涉及锂离子电池生产企业情况,并对涉及企业及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管控到位。

1.涂布工序:涂布机烘箱、NMP回收系统内是否设置浓度、温度在线检测装置,是否实现联动报警停机、连锁。

2.注液工序:注液设备、电解液管道及电解液储存场所是否设置监测、通风、防爆、防静电、防泄漏等安全设施;注液设备电气线路是否与电解液输送管道分离,是否布置于注液设备上方;注液车间是否用防火隔墙与其他区域分隔。

3.化成、定容工序:化成、定容设备是否设置过压、过流、欠压、过载、短路、耐高压等安全保护功能。是否设置烟雾探测、灭火系统,火灾报警是否联动停止充放电、启动自动灭火。灭火系统是否接入现场24小时值班岗位和消控中心。

4.老化、静置工序:老化、静置货架的层与层之间和邻近货位是否设置满足耐火要求的防火隔板。高位货架每个库位是否配置货架喷淋系统,是否在货架内或者周围配置温感、烟感报警装置,报警信号是否连接至24小时有人值班区域。

5.锂离子电池储存:储存仓库是否对故障电池采取有效物理隔离。

6.消防与应急演练:是否就近配置灭火、泄漏处理等应急物品;是否保障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内的每个楼层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是否半年开展一次全员参与的消防应急演练。

二、时间安排

2024年8月至2024年12月,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4年8月底前)。结合前期各类工贸企业排查摸底情况,进一步梳理辖区重点企业清单,确保工贸重点领域相关企业及时纳入管控。

(二)企业自查阶段(2024年9月底前)。督促重点企业对照较大以上风险目录,开展全面风险辨识,核实、核准较大以上风险,针对性制定管控措施,及时变更报告,同时对照重点整治内容督促辖区重点企业全面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加强应急逃生演练。

(三)指导服务阶段(2024年10月底前)。深入践行“安企护淮”八大行动,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监管和服务深度融合,积极组织专家上门开展指导服务,构建共育安全人才、共辨安全风险、共推安全技术、共除安全隐患的安全生产“共同体”,以实际行动服务企业发展,全力推动高水平安全和高质量发展良性互动。

(四)专项检查阶段(2024年11月底前)。对照重点整治内容和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组织专家和安监办人员对辖区重点工贸企业开展一轮专项检查,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违法违规问题的严格立案查处,确保隐患问题闭环管理。

三、工作要求

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工贸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从严从实从细抓好整治工作,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排查,强化工作合力,统筹安排好各级监管执法力量,一体协同推进其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确保各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要聚焦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重大事故隐患、较大以上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现场安全管理等关键方面,精准开展监管执法检查,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隐患,要全程跟踪督促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从严依法查处,倒逼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质效。


(此件公开发布)

21号 黄营镇深化工贸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