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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27864/2025-00009 发布机构 黄营镇 公开日期 2024-09-02
文  号 黄政发〔2024〕20号 分  类
文  号 黄政发〔2024〕20号 分  类 时效说明
黄营镇防御强对流气象灾害人员转移避险方案

黄政发〔2024〕20号


黄营镇防御强对流气象灾害人员转移避险

方   案


黄营镇位于涟水县域东部,东隔废黄河与阜宁县羊寨镇、芦浦乡相望,南与南集镇毗邻,西隔古盐河与大东镇东胡集镇为邻,北与唐集镇交界乡域东西宽约11公里,在受到强对流天气影响时,村镇低洼区易发生内涝等情况。当前正值我省进入强对流天气高发期,为降低强对流天气造成的灾害影响,做好危房户、村镇低洼住户、工贸企业、建筑工地、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人员的转移工作,根据县相关文件内容,制订黄营镇人员转移方案。

一、临灾叫应

1.当县气象部门发布临灾预警信息时,镇村人员通知群众、生产经营场所做好防汛防范工作。

2.当县气象部门发布强对流天气蓝色、黄色预警信号时,实施县IV、III级应急响应行动,各村居书记及巡查员进入责任地段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与上报,组织人员消除险情。

3.当县气象部门发布强对流天气橙色预警信号时,实施县II级应急响应行动。一方面各相关部门、各村居做好预警提醒,另一方面镇领导和定村人员到责任村指导各村居做好防范工作,排查辖区内需要撤离群众人数和物资转移的数量,积极并动员低洼地区住户随时撤离和转移。

4、当县气象部门发布强对流天气红色预警信号时,实施县I级应急响应行动,各村居要组织好辖区内低洼处村民的撤离工作,强制撤离和物资转移工作。

二、转移路线

遵循安全、就近、便捷的原则,优先转移到村委会、学校和安全的亲朋好友家等建筑物比较坚固的避险场所。

三、转移责任人

明确各村居书记作为本村转移第一责任人,其他村干部协助做好转移工作。

四、转移对象

本镇危房户、村镇低洼住户、一老一小户、五保户低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

五、物资保障

1. 储备足够的食品、饮用水、药品、帐篷、被褥等应急物资。

2. 定期对物资进行检查和更新,确保物资的质量和可用性。

六、医疗保障

1. 在安置点设置医疗救助点,配备基本的医疗设备和药品。

2. 联系附近的医疗机构,建立紧急救援通道。

七、宣传教育

1. 定期组织居民开展转移避险知识培训和演练。

2. 向居民发放宣传资料,提高居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八、后期处置

1. 灾害过后,组织人员对受灾情况进行评估和统计。

2. 协助居民返回原居住地,做好卫生防疫和房屋安全检查等工作。

九、注意事项

在人员转移过程中,各有关部门、单位必须按照上级和镇防汛指挥部的统一要求,各司其责,特别是在动员转移时碰到个别顽固人员要采取果断措施。镇应急救援队、民兵、公安派出所按命令把好各个岗位。


附件:黄营镇风险隐患清单




涟水县黄营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日




黄营镇风险隐患清单

序号

行业领域

风险点

主要问题

防范措施

主要安全监管部门

1

道路交通领域

各村居、低洼路段

各村居、327省道、涟南洋路低洼路段容易有积水隐患。

设立安全警示标牌。

各村居

2

危旧房屋

各村居无人居住的危旧房屋

无人居住的危旧房屋强对流天气下存在安全隐患。

设立警示标牌,强对流天气下,村居责任人加强安全巡查,禁止人员靠近,发现隐患及时处置,并上报。

各村居
村建办

3

各村居低洼处

各村居低洼处

各村居低洼处遇强降水易造成内涝,存在安全隐患。

强对流天气下,村居责任人加强安全巡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置,并上报。

各村居

4

老旧厂房

黄营镇工业集中区

厂房设施老旧,遇强降雨存在厂房漏水、进水风险

提醒企业做好强对流天气下的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断电,断机器。相关部门保障厂区内排水设施通畅。

经发办

5

困难群体

各村居一老一小、五保户、低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

一老一小、五保户、低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属于弱势群体,需要加强关爱关护。

极端天气下,对特殊困难群体要加强入户提醒,紧急情况下,优先帮助其做好转移工作。

各村居、民政办

20号 黄营镇防御强对流气象灾害人员转移避险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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