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327864/2025-00009 | 发布机构 | 黄营镇 | 公开日期 | 2024-09-02 |
文 号 | 黄政发〔2024〕20号 | 分 类 | |||
文 号 | 黄政发〔2024〕20号 | 分 类 | 时效说明 |
黄政发〔2024〕20号
黄营镇防御强对流气象灾害人员转移避险
方 案
黄营镇位于涟水县域东部,东隔废黄河与阜宁县羊寨镇、芦浦乡相望,南与南集镇毗邻,西隔古盐河与大东镇东胡集镇为邻,北与唐集镇交界乡域东西宽约11公里,在受到强对流天气影响时,村镇低洼区易发生内涝等情况。当前正值我省进入强对流天气高发期,为降低强对流天气造成的灾害影响,做好危房户、村镇低洼住户、工贸企业、建筑工地、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人员的转移工作,根据县相关文件内容,制订黄营镇人员转移方案。
一、临灾叫应
1.当县气象部门发布临灾预警信息时,镇村人员通知群众、生产经营场所做好防汛防范工作。
2.当县气象部门发布强对流天气蓝色、黄色预警信号时,实施县IV、III级应急响应行动,各村居书记及巡查员进入责任地段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与上报,组织人员消除险情。
3.当县气象部门发布强对流天气橙色预警信号时,实施县II级应急响应行动。一方面各相关部门、各村居做好预警提醒,另一方面镇领导和定村人员到责任村指导各村居做好防范工作,排查辖区内需要撤离群众人数和物资转移的数量,积极并动员低洼地区住户随时撤离和转移。
4、当县气象部门发布强对流天气红色预警信号时,实施县I级应急响应行动,各村居要组织好辖区内低洼处村民的撤离工作,强制撤离和物资转移工作。
二、转移路线
遵循安全、就近、便捷的原则,优先转移到村委会、学校和安全的亲朋好友家等建筑物比较坚固的避险场所。
三、转移责任人
明确各村居书记作为本村转移第一责任人,其他村干部协助做好转移工作。
四、转移对象
本镇危房户、村镇低洼住户、一老一小户、五保户低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
五、物资保障
1. 储备足够的食品、饮用水、药品、帐篷、被褥等应急物资。
2. 定期对物资进行检查和更新,确保物资的质量和可用性。
六、医疗保障
1. 在安置点设置医疗救助点,配备基本的医疗设备和药品。
2. 联系附近的医疗机构,建立紧急救援通道。
七、宣传教育
1. 定期组织居民开展转移避险知识培训和演练。
2. 向居民发放宣传资料,提高居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八、后期处置
1. 灾害过后,组织人员对受灾情况进行评估和统计。
2. 协助居民返回原居住地,做好卫生防疫和房屋安全检查等工作。
九、注意事项
在人员转移过程中,各有关部门、单位必须按照上级和镇防汛指挥部的统一要求,各司其责,特别是在动员转移时碰到个别顽固人员要采取果断措施。镇应急救援队、民兵、公安派出所按命令把好各个岗位。
附件:黄营镇风险隐患清单
涟水县黄营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日
黄营镇风险隐患清单
序号 | 行业领域 | 风险点 | 主要问题 | 防范措施 | 主要安全监管部门 |
1 | 道路交通领域 | 各村居、低洼路段 | 各村居、327省道、涟南洋路低洼路段容易有积水隐患。 | 设立安全警示标牌。 | 各村居 |
2 | 危旧房屋 | 各村居无人居住的危旧房屋 | 无人居住的危旧房屋强对流天气下存在安全隐患。 | 设立警示标牌,强对流天气下,村居责任人加强安全巡查,禁止人员靠近,发现隐患及时处置,并上报。 | 各村居 |
3 | 各村居低洼处 | 各村居低洼处 | 各村居低洼处遇强降水易造成内涝,存在安全隐患。 | 强对流天气下,村居责任人加强安全巡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置,并上报。 | 各村居 |
4 | 老旧厂房 | 黄营镇工业集中区 | 厂房设施老旧,遇强降雨存在厂房漏水、进水风险 | 提醒企业做好强对流天气下的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断电,断机器。相关部门保障厂区内排水设施通畅。 | 经发办 |
5 | 困难群体 | 各村居一老一小、五保户、低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 | 一老一小、五保户、低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属于弱势群体,需要加强关爱关护。 | 极端天气下,对特殊困难群体要加强入户提醒,紧急情况下,优先帮助其做好转移工作。 | 各村居、民政办 |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