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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27864/2025-00007 发布机构 黄营镇 公开日期 2024-06-12
文  号 黄政发〔2024〕18号 分  类
文  号 黄政发〔2024〕18号 分  类 时效说明
黄营镇关于“端午”节日期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黄政发〔2024〕18号

黄营镇关于“端午”节日期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镇直各部门,镇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统筹做好经济发展和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加强“端午”期间安全防范,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牢牢守住安全底线,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相关要求,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时间

2024年6月7日—2024年6月11日

二、工作要点

(一)紧盯重要节点。“端午”假期临近,生产经营活动旺盛,人流物流车流增加,极端天气频发,安全生产任务更加繁重。各村(居),镇直各部门,镇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做好今后一段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强化“群众过节、政府过关”的思想和“隐患无处不在、成绩每天归零”的危机意识,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科学分析研判重点行业领域可能出现的各种复杂情况,落实防范措施,坚决防范和杜绝各类事故发生。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节日期间正常生产的单位,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在岗职工安全教育,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紧盯重点任务。各村(居),镇直各部门,镇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紧盯重点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主要任务包括:《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小切口、抓关键”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的通知》、《全县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涟水县企业安全生产突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印发<涟水县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涟水县“厂中厂”安全生产长效攻坚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国务院和省市县督导组督导交办问题和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应急预案制定、演练以及应急物资储备等情况;值班值守情况;企业安全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配备、现场安全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等情况,基础台账建设、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安全设施配备、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

(三)紧盯重点领域。危化品方面,强化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严防发生危化品爆炸、泄漏以及各类次生事故;突出涉及硝化、氟化、氯化等7种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企业,严格落实检维修、动火等高危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节日期间提级管理。冶金等工贸方面,对照《中小型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整治提升重点整治事项正负面清单》、《中小型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整治提升指导手册》,严格有限空间、动火作业等安全监管。建筑施工方面,重点整治高处作业以及危大工程安全隐患,严防基坑工程、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等坍塌事故发生;督促施工单位科学合理安排工期,坚决防止“三抢”(抢时间、抢工期、抢进度)引发事故。全面强化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坚决杜绝野蛮施工。深入开展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判定为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第一时间清人、停用、封房,并限期整改。消防安全方面,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加大消防安全治理力度,抓好商场、市场、旅馆、大型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高层建筑、临建宿舍、养老院、培训机构、群租房、“三合一”“多合一”、“九小场所”、“厂中厂”等隐患排查整治,消除监管盲区死角。紧盯各集中区企业、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等关键环节,实施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攻坚。要强化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特别对工业集中区消防设施不到位的,及时补建市政消火栓、消防取水码头。主动防范电化学储能电站、密室逃脱、民宿等新业态新领域消防安全风险。城镇燃气方面,全面推进全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排查燃气供气端、用户端安全风险隐患。突出商住混合体、餐饮经营场所、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软管和减压阀,不按规定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等问题隐患;组织对车库、地下和半地下室等使用燃气情况进行排查,严禁违规使用燃气行为;督促供气企业对恢复供气和新增用户严格落实配送服务制、入户安检制和随瓶安检制,以及做好用气单位和个人燃气安全使用注意事项提示提醒、停复气期间的安全指导。道路交通及运输安全,加强对“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交通工具联合执法,突出恶劣天气条件下的交通引导管控,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加大路面监管执法力度,重点查纠“三超一疲劳”、车辆带病上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严防车辆严重超载、超限致桥梁垮塌;持续加大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和联合惩戒力度。同时,也要做好对镇街工业集中区、校园和校车、危废固废、加油站、商业场所、城市地下管网、既有建筑、文化旅游、宗教活动场所、养老社会服务机构、医疗卫生场所、粮食仓储、渔业船舶、农业机械、电力、森林防火、群租房、化工、水利工程、特种设备、再生资源回收、油气输送管道等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镇直各部门,镇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迅速制定检查方案,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面深入细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对每个企业、每个环节都要“拉网过筛”,建立台账,确保取得实效。

(二)确保问题闭环。各村(居),镇直各部门,镇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全过程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及时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严格的防范措施,明确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建立问题隐患清单、整改台账,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彻底、不走过场。

(三)加强数据报送。请各村(居),镇直各部门,镇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于6月8日报送,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附件1)、重大问题隐患梳理情况(附件2)报镇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

 

 

附件:1.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汇总表

2.安全生产大检查重大隐患清单

 

 

涟水县黄营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6日

 

附件1

 

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序号

 

 

 

行业领域

 

企业隐患情况

督查检查情况

对企业实施惩处情况

对企业责任人问责情况

 

总数

一般隐患

重大隐患

 

派出

检查

组数

 

检查

企业

数量

 

经济 处罚

 

吊销 暂扣 证照

 

停产 整顿

 

关闭 取缔

 

警示

约谈

 

联合 惩戒

通报

 

下达  整改令

 

移送

司法

机关

 

 

其他

数量

已整改

数量

已整改















(单位)

(项)

(项)

(项)

(项)

(项)

(个)

(家)

(万元)

(家)

(家)

(家)

(人)

(家)

(家)

(个)

(人)

(人)

合计


















1

危化品(应急局)


















2

冶金等工贸(应急局)


















3

交通运输(交通局)


















4

道路交通(派出所)


















5

建筑施工(城建)


















6

城镇燃气(城建)


















7

特种设备(市场局)


















8

消防(派出所、消防所)


















9

渔业船舶(农技)


















10

既有建筑(城建)


















11

电力(供电所)


















12

宗教活动场所(统战)


















13

油气输送管道(村居)


















































 

 

 

 

 

 

 

序号

 

 

 

行业领域

 

企业隐患情况

督查检查情况

对企业实施惩处情况

对企业责任人问责情况

 

总数

一般隐患

重大隐患

 

派出

检查

组数

 

检查

企业

数量

 

经济 处罚

 

吊销 暂扣 证照

 

停产 整顿

 

关闭 取缔

 

警示

约谈

 

联合 惩戒

通报

 

下达  整改令

 

移送

司法

机关

 

 

其他

数量

已整改

数量

已整改


(单位)

(项)

(项)

(项)

(项)

(项)

(个)

(家)

(万元)

(家)

(家)

(家)

(人)

(家)

(家)

(个)

(人)

(人)

14

粮食仓储(农技)


















15

森林防火(林业站)


















16

文化旅游(文化站)


















17

校园和校车(中小学)


















18

加油站(安监办)


















19

化工(安监办、工业部门)


















20

商业场所(城管部门)


















21

城市管理(城管部门)


















22

农业机械(农技部门)


















23

城市地下管网(城建部门)


















24

再生资源回收(商务部门)


















25

危废固废(生态环境部门)


















26

养老等机构(民政部门)


















27

群租房(派出所)


















28

医疗卫生场所(卫健委)


















29

水利工程(水利站)


















 

 

附件2

安全生产大检查重大隐患清单

 

 

序号

企业(项目)名称

所属行业领域

重大隐患或严重违法行为

整改时限

整改进展

是否完 成整改

备注

1








2








3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