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27549014/2025-00011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4-11-20 |
文 号 | 分 类 | 政策解读 | |||
文 号 | 分 类 | 政策解读 | 时效说明 |
一、修订背景
《涟水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0年12月24日印发。但随着区域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县内环境风险受体、风险源情况、风险管理能力等均有所变化,因此,原有预案已逐渐无法满足现有管理需求。为进一步健全全县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对涟水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了修订工作。
二、工作目标
健全全县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完善预防、预警体系,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和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修订内容
修订后的预案包括10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总则,明确编制目的、依据、工作原则、适用范围、突发环境事件分类分级等,对上位预案、下位预案、县政府各专项预案相互衔接进行了说明,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规定,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了分级,分别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并对上轮预案进行了回顾性评价,提出了上轮预案存在的问题。第二部分是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对县级层面组织指挥体系、成员单位职责等进行规范。第三部分是监测研判和报告,包括预防工作、监测监控措施、预警、预警分级、预警发布及解除、预警行动、先期处置等。第四部分是应急响应,包括应急响应分级及分级响应处置措施、现场隔离与防护措施、应急终止的条件和程序等。第五部分是信息报告与发布,进一步明确了信息报送程序和时限、信息报送内容、信息报送形式、信息接报、内部信息报送、信息通报、宣传报道等。第六部分是后期工作,包括环境污染损害评估、应急过程评价、事件调查、善后处置、次/衍生污染消除措施等。第七部分是应急保障,明确队伍、物资、资金、通信、交通与运输、技术等各项保障内容。第八部分是宣传教育、培训与演练。第九部分是责任与奖惩,明确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对反应迅速、措施妥当、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对有未按规定履行职责,处置措施不得力,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处理。第十部分是附则,明确了预案管理、预案解释、预案实施时间等内容。
本次预案修订重新调查评估了全县现有环境风险情况与应急管理能力,在此基础上细化应急响应程序与应急处置措施,补充完善了区域内的应急资源、应急队伍等情况,并结合最新涟水县部门划分情况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
四、《预案》的实施时间
新修订的预案自2024年11月20日起实施。原《涟水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0版)》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