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331687/2025-00015 | 发布机构 | 红窑镇 | 公开日期 | 2024-09-13 |
文 号 | 红委发〔2024〕60号 | 分 类 | |||
文 号 | 红委发〔2024〕60号 | 分 类 | 时效说明 |
红委发〔2024〕60号关于王宣、赵凡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红委发〔2024〕60号
关于王宣、赵凡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村(居)党总支、村(居)民委会,镇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王 宣同志任红窑镇党政办公室一级科员;
赵 凡同志任红窑镇四级主任科员;
吴 楠同志任红窑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办公室一级科员;
王大伟同志任红窑镇经济发展和建设办公室一级科员。
任职时间从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
中共涟水县红窑镇委员会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