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331636/2024-00023 | 发布机构 | 经济开发区 | 公开日期 | 2024-08-13 |
文 号 | 涟开管发〔2024〕41号 | 分 类 | |||
文 号 | 涟开管发〔2024〕41号 | 分 类 | 时效说明 |
各部门:
为做好全区信访稳定工作,经研究,决定建立经济开发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联席会议主要职责是: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区信访稳定工作;推动中央、省市县以及开发区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研究分析信访形势,指导和化解信访突出问题;协调处理辖区范围内疑难复杂信访事项;督促各部门完成重点信访工作任务。
二、组成人员
第一召集人:孙以东 县委副书记、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张溧翔 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第二召集人:严亚洲 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成 员:沈 超 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
别同文 县招商办主任、开发区党工委委员、
管委会副主任
马亚东 开发区党工委委员、县招商服务中心主任
孟庆霞 开发区党工委委员
贾海龙 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王秀夫 涟投控股集团总经理
新港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刘苏安 新材料产业园副主任
薛 猛 开发区党工委委员、党政办公室主任
王洪笑 区派出所所长
刘东升 区经发局局长、投资促进局局长
翟大伟 县招商服务中心副主任、区信息中心主任
姜良成 区财政局局长
朱国兵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服务中心主任
孙战军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 钵 区规划建设局局长
沈春霞 区党群工作部副部长(主持工作)
陈南宁同志负责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各部门负责同志为联络员。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联席会议议题可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和相关成员单位提出。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重大问题经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报请区党工委批准。
联席会议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负责督促落实区党工委、管委会信访稳定工作部署与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
四、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贵”的原则,主动做好本部门的信访工作;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信访工作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各成员单位信访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情况,深入开展调研分析,研究提出信访工作改进措施、责任追究等工作建议。
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在区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
江苏涟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8月7日
2024-8-7 涟开管发〔2024〕41号 关于建立涟水经济开发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