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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31222/2024-00016 发布机构 南集镇 公开日期 2024-11-13
文  号 分  类
文  号 分  类 时效说明
南集镇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南集镇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苏人社规〔2021〕3号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就业困难人员的生活保障工作,结合南集镇当前市政管理等实际工作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优先使用居住地符合条件人员。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在南集镇等周边范围内公开招募市政管理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为乡村性公益性岗位。

三、岗位职责

市政管理岗位职责为协助做好南集镇街道公共秩序管理、市场管理服务等。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纪律性强,服从组织分配。

(二)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南集镇村、居居住地人员优先。

(三)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包括:

1、低收入人口;

2、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3、特困职工家庭;

4、残疾人员;

5、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人员;

6、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

7、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8、优抚对象家庭的人员;

9、军队退役的人员。

五、招聘方式

(一)报名

有报名意愿且符合招募条件的人员请于2024年11月13日8:30点-2024年11月26日17:00点之前,到镇为民服务中心劳保窗口进行报名,报名时带身份证、户口簿、照片二张,相关困难就业群体证明材料。

(二)考察

1.按照实际报名招录人数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对象需提供能够胜任工作的本人体检合格证明和无犯罪记录材料。

3.考察工作由镇人民政府负责。

六、岗位管理及待遇

(一)拟招募人员公示无异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

(二)招募人员聘期:市政管理岗位聘用期为3年,期满后合同自动终止,且没有经济补偿金。

(三)对招募人员按我县最低工资标准(2010元/月)发放,单位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个人必须自己缴纳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联系人:许文洁     咨询电话:15851750647



涟水县南集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3日

3南集镇关于申请开发公益性岗位的报告.docx

(此文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