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327311/2024-00167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局 | 公开日期 | 2024-10-17 |
文 号 | 分 类 | 生态环境 | |||
文 号 | 分 类 | 生态环境 | 时效说明 |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受理编号:119号信访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淮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事项(受理编号:H202112230014):涟水县五港镇两家纸业公司偷排污水、偷倒污泥,涟水县生态环境局上门调查敷衍,仍在偷排污水和污泥到盐河(埋设直径1.5米的水泥管直达盐河中间),造成了盐河水源受到极大污染。建议对该厂增设动态监测设备和监控设备,随时掌握和监测污水、污泥的异动情况,避免偷排行为。
二、责任单位:涟水县委、县政府
三、验收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四、整改目标:落实污染防治措施,规范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
五、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一)加强对五港镇造纸产业园企业的监管力度,开展夜间突击检查,强化监督执法,坚决严厉打击偷排乱倒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二)利用现有监测监控设备实时关注盐河沿线水质变化情况,提高管理水平,确保盐河水质稳定安全。
七、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五港镇工业集中区盐河沿线1.5km范围内安装了8个视频监控,覆盖恒发纸业雨水排口、永丰纸业雨水排口、污水处理厂总排口和5个污泥监控点位,并实行联网。二是园区企业已安装取水流量计、污水排口流量计、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并已建立污泥台账。三是实行涟水生态环境局与五港镇联合执法机制,采取日常检查、随机抽查和突击夜查等方式,强化园区监测监管,杜绝企业偷排漏排现象。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30日)向涟水县委县政府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整改责任单位):0517-82396852
电子邮箱(整改责任单位):lshb0517@163.com
中共涟水县委 涟水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