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327717/2024-00017 | 发布机构 | 工信局 | 公开日期 | 2024-07-09 |
文 号 | 涟工信〔2024〕15号 | 分 类 | 工业交通/人大代表建议公开 | ||
文 号 | 涟工信〔2024〕15号 | 分 类 | 工业交通/人大代表建议公开 | 时效说明 |
朱媛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设基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充电桩的需求越来越迫切。目前,我县境内已在红日大道、兴旺大道、今世缘大道、常青大道、涟水客运站、高沟客运站、涟水一中、涟水中专、涟水县车辆检测站、公安局、法院、县政府、五洪镇政府院内及各镇(街)变电所门前等场地,分别由县供电公司、交通特来电、淮安弘电、万帮星星等企业布点建设充电站(点)68个,交直流充电桩580多根。早在2021年底我县就已完成所有乡镇全覆盖的电动汽车充电柱布点工作,江苏还成为了全国首个在全省率先实现汽车充电桩乡镇全覆盖的省份。
尽管我县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从目前情况看,基层公共充电桩数量较少现状确实存在。为此,我局在下一步工作中将积极履行相关职责,督促和引导各运营企业加快推进基层公共充电桩建设力度。
1、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布局。主动协助和配合发改、交通、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加强对全县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统筹推进全县充电桩建设,特别是加强基层新能源公共充电桩的增设。
2、协助县政府及财政部门拟订和完善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奖补机制。根据国家财政部等四部委《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号)和《淮安市2024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要点》(淮新汽办〔202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涟水实际情况,配合和协助县财政部门拟订涟水县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奖补政策,进一步发挥财政激励导向作用,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步伐。
3、大力推进基层农贸市场、集中居住点、卫生院等公共充电设施建设。积极配合县发改、住建、规划等部门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11号)要求,督促、指导新建项目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切实将充电基础设施纳入整体工程项目验收范畴。引导相关运营企业在基层农贸市场、集中居住点、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设立集中充电区。主动协调供电、消防、应急、住建、社区及物业加强充电桩建设的后期运营与维护,努力形成规划合理、设施齐全、管理规范的良好格局。
4、着力提升服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督促和引导充电桩运营企业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定期检测维护,确保运行安全。不断优化在线预约、微信支付、精准导航等智能化服务平台及功能,努力提供高效服务质量和提升优质服务水平。
总之,在推进全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中,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国务院李强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以“适度超前、布局合理、智能高效”原则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充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实现全县范围内充电设施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服务智能化,着力营造高效、快捷、安全的充电便利化环境,营造良好的新能源汽车消费氛围。
涟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4日
联 系 人:吕柏松
联系电话:82380726
抄 送:县人大人代联委,县政府办公室、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