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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27864/2024-00010 发布机构 黄营镇 公开日期 2024-08-09
文  号 分  类
文  号 分  类 时效说明
黄营镇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黄营镇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苏人社规[2021]3号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就业困难人员的生活保障工作,结合黄营镇当前实际工作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优先使用居住地符合条件人员。

二、招募计划

本次计划在黄营镇及周边乡镇范围内开发公益性岗位。招募社会保障岗位2名,市政管理岗位2名

三、岗位职责

社会保障岗位工作职责为协助做好镇劳动保障窗口有关工作,市政管理岗位工作职责为协助做好街道市场管理服务等工作。

四、招募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纪律性强,服从组织分配。

(二)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包括:1、低收入人口;2、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60周岁;3、特困职工家庭;4、残疾人员;5、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人员;6、登记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7、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8、优抚对象家庭的人员;9、军队退役的人员;

(四)劳动保障岗位年龄上限要求:除以上要求外,男、女年龄均不得超过57周岁,必须会基本电脑操作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有报名意愿且符合招募条件的人员请于2024年8月12日8.30点-2024年8月30日17.00点之前(周六、周日除外,到镇为民服务中心劳保窗口进行报名,报名时带身份证、户口簿、照片二张,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低收入人口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面试

统一安排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公示

1.面试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报县人社部门核实其身份,符合条件的,由人社部门在涟水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用工手续。

2.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3.在公示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正式聘用的或应聘人员明确表示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

六、岗位管理及待遇

(一)劳动合同。拟招募人员公示无异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为2个月。根据有关政策,合同到期后终止,不再续签,无经济补偿金。(合同期内达到退休法定年龄,合同自动终止,且无任何经济补偿金)。

(二)工资待遇。对招募人员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010元/月)发放。社会保障岗位为一般性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为其缴纳职工基本社会保险费(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市政管理岗位为乡村性公益性岗位,单位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个人必须自己缴纳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联系人:徐兵      咨询电话:13401831365




涟水县黄营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2日

(此文公开发布)

黄营招聘公告(2024.08).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