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469652380/2024-00006 | 发布机构 | 水利局 | 公开日期 | 2024-07-09 |
文 号 | 分 类 | ||||
文 号 | 分 类 | 时效说明 |
关于印发《涟水县水利局部门预决算
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涟水县水利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涟水县水利局
2024年2月26日
涟水县水利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预决算公开水平,切实做好全系统预决算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以及《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21〕29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
(一)公开主体
部门预决算公开的主体为负责编制部门预算、决算的预算单位。各预算单位应当按规定时限在财政一体化系统中参照相关模板完成公开内容的编制。
(二)公开内容
1.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
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决算及报表,包括预决算收支情况、财政资金安排情况、部门职责、机构设置、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等;对预算收支数据增减变化、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除法定涉密信息外,部门预算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开到支出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要严格按照财政一体化系统中的公开模板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公开,除标注事项外不得随意删减表格或内容。
(1)部门概况。按模板内容进行公开。
(2)部门预决算公开表。
部门预算公开表共13张,包括:收支总表、收入总表、支出总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财政拨款支出表(功能科目)、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表、政府采购支出表。
部门决算公开表共13张,包括: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不得自行删除。应确保公开表格中的明细项目合计数与“合计”栏填列的数据一致。
(3)部门预决算公开说明。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事项共15项,包括:收支预算总体情况、收入预算情况、支出预算情况、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国有资产占用情况、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部门决算公开说明事项共15项,包括: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收入决算情况、支出决算情况、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国有资产占用情况、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在公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决算信息时,应包含以下内容:“三公”经费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会议费和培训费预决算总额,并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决算报表说明中需与当年预算数进行对比)。“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会议费、培训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召开会议和组织培训的次数和人数等情况。“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决算情况说明中“调整后预算”是指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各分项完成情况均不得大于100%。
(4)名词解释。对本部门预决算公开中使用的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5)部门财政专项资金公开。凡纳入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的专项资金,都应公开相关资金分配等信息。
(6)部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除在部门预决算中公开相关政府采购信息外,其他公开要求应按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17〕50号)规定执行。
(7)资产管理信息公开。对各单位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有关情况进行公开。
2.公开时间
部门预决算公开时间为财政批复部门预决算后20日内,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公开时间为部门批复预决算后20日内公开单位预决算。
3.公开方式
部门及各所属单位需在全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相应专栏公开。
4.涉密信息处理
各单位应当健全预决算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审查。预算部门审查部门预决算中的涉密事项。对经预算部门按保密审查机制确定的涉密内容,可按规定不予公开并由预算部门负责。
二、强化预决算公开保障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
局属各预算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不断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走深走实。局财务门负责组织开展全系统预决算公开工作并向一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本系统预决算公开情况。
(二)落实改革,夯实公开基础工作
财务部门要加快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强化预算源头管控,细化预算编制,进一步夯实预算公开各项基础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预算,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坚持先有预算后有开支,依法合规安排各项支出。财务部门要做好决算编制,客观准确反映财政收支情况,要加强对各单位的指导,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21〕2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财办发〔2019〕77号)、《江苏省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苏办发〔2016〕37号)等预决算公开相关规定,进一步提高预决算公开信息质量,确保预决算公开的完整性、及时性、规范性、准确性。
财务部门要确保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严格遵循公开时限规定,按照规定时限、程序公开相关内容;要强化预决算公开的完整性、规范性,需说明的情况必须进行补充说明;要提升预决算公开的准确性,认真做好收支数据核算和收支科目校对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程序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