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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31628/2024-00008 发布机构 大东镇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24-04-30
文  号 大政发〔2024〕5号 分  类
文  号 大政发〔2024〕5号 分  类 时效说明
关于印发《大东镇排查整治固体废物非法处置倾倒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及全市排查整治固体废物非法处置倾倒专项行动部署会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现将《大东镇排查整治固体废物非法处置倾倒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大东镇排查整治固体废物非法处置倾倒专项行动方案》

   

涟水县大东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6日

大东镇排查整治固体废物非法处置倾倒专项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及全市排查整治固体废物非法处置倾倒专项行动部署会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切实将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落实,全面加强全镇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组织领导。坚决压实责任,各村居、各相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明确的职责分工,按照“立即行动、马上就办”的要求,制定方案、细化分工、加压推进。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摸排全镇固体废物产生、转移、处置现状,全面起底其中的突出问题,尤其是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污泥等非法处置倾倒存量现状、问题线索,坚决整治固体废物风险隐患;坚持严查快处,依法严厉打击涉固体废物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有效震慑。突出标本兼治,全面压实产废源头治理、过程转移管控和区域联防责任,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二、主要目标

      任务明确,各村居、各相关部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任务清晰、责任明确。底数清,属地、条线对所辖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情况底数清楚;举措实,对非法处置倾倒的固体废物,制定规范处置方案,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对涉嫌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形成一批典型案例;联动强,部门之间建立联动机制,协同推进问题整改。

      三、排查范围

     (一)产废单位。所辖企业(单位)固体废物产生、运输、处置情况,是否按照标准规范落实台账、联单等管理要求,是否核实受托方的主体资质和技术能力。跨省转移固体废物的,是否具备相应的备案或者审批手续。

     (二)处理单位。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单位是否根据环评文件等要求接收相应属性、种类、数量的固体废物。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单位,是否建立入厂污染物分析管理制度,明确接收标准,开展入厂 检测,并如实记录固体废物入厂、贮存、利用处置等经营情况。

    (三)隐患区域

     1.路网交织部位和水边、路边等地带;

     2.废弃河道、坑塘,环境风险管控地块,取土场(坑)和其他复垦地块等;

     3.涉重金属等搬迁、关停、转型的企业;

     4.其他可能存在非法倾倒、填埋、堆存固体废物的地点。

      四、重点任务

     (一)扛起治理责任。各条线、村居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强化属地管理责任,部署推进固体废物排查整治工作。要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将排查整治工作有效落实到村,进一步强化“发现不了问题就是失职”的理念,织密织牢监管防控责任网络。相关村居及相关单位(企业)落实好固体废物管理相关要求,尤其是在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市政污泥、小微产废单位等方面。

     (二)排查风险隐患。要以村居为单元,以产废单位、处理单位为单元,全面开展排查工作。充分整合利用生态环境部门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公安部门慧眼识车系统、自然资源部门卫星遥感监测系统、交通运输部门车辆信息系统、城管部门数字城管系统、住建部门智慧工地系统等数据,全面核实固体废物产生、运输和利用处置情况,全面排查固体废物非法处置倾倒风险隐患,全面核验跨市、县界运输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市政污泥等固体废物的可疑车辆。

     (三)整治突出问题。要根据排查清单,迅速查明非法处置倾倒固体废物的属性、类型、来源、运输链,重点整治跨区域非法处置倾倒、以副产品(副产物)名义逃避危险废物监管等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突出问题。要落实相关单位的整治主体责任,科学规范现场处置,边查边改。对一时无法完成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限期完成整改工作。对无法查明来源的,由属地政府妥善处置。整治过程中要加强清理、转运、贮存、处置等环节的现场管理,对处置的固体废物要做好台账记录,落实规范处置去向,避免产生二次污染,并根据监测结果确定是否需开展修复工作。

     (四)打击违法犯罪。要坚持污染担责的原则,推动企业承担履行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各类固体废物非法处置倾倒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强大的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合力,让法律法规成为刚性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要加强司法执法联动,集中开展防控和打击行动。要强化跨区域联防联控,发挥多部门协同优势、专业优势,及时发现固体废物非法处置倾倒问题。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违法案件线索,逐条梳理,绝不放过,力求从快从严查处。提高固体废物非法处置倾倒案件的审查判决效率,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和指导作用,推动全社会形成遵法守法氛围。

     (五)健全长效机制。要在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完善固体废物全过程闭环管理,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加强工业废弃物精细管理,完善农业废弃物收集体系,推进社会源废弃物分类回收,强化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增强生活垃圾分类规范处置。要开展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市政污泥等产生量与利用处置能力匹配情况评估、设施运行情况评估,加快补齐辖区内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结构性短板,基本实现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满足实际需求及“就近消纳”。

       五、行动步骤

      (一)2024年4月,摸底排查。镇建立专项行动工作组,各村居及有关条线、部门分别制定行动方案。通过线索掌握、有奖举报、现地核实等方式,开展全覆盖排查摸底,形成问题清单和任务清单,经村(居)、相关单位企业定片和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于4月29日前报镇专项工作组。

     (二)2024年5月,推进整改。各村居、各相关条线、部门制定严谨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间、责任单位,按完成时间节点实行销号制度,建立责任清单和进度清单。

     (三)2024年6月,总结提升。各村居和相关条线、部门要认真分析专项行动开展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并将专项行动中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做法转化为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和制度,形成总结报告,6月8日前报送镇专项工作组。

      六、责任分工

      各村(居)落实属地责任,组织辖区内排查整治工作,负责对固体废物非法处置倾倒点位清理整治,建立辖区内固体废物长效管理机制。

      工业办:组织对企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好排查整治工作。

     生态办:组织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非法运输、处置、倾倒、填埋问题排查整治,加强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的全过程监管。

     水利站:排查河道清淤产生的污泥去向,并根据职责排查河道等区域。

     农业办:指导各村居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鼓励和引导有关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依法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农业固体废物,加强监督管理,防止污染环境。

    卫生院:对各类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排查,指导医疗机构规范处置医疗废物。

     派出所:发挥协同优势,加强各方面情报收集研判,对非法转移、处置、倾倒、偷埋固体废物犯罪行为做到侦查侦办,从严从快推进案件查处,依法严厉打击犯罪行为,形成震慑。

    学校、市场监管分局:对所辖实验室产生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开展排查整治,指导督促规范处置危险废物(纳入监管系统)。

    其他相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镇建立镇长为组长、人大主席为常务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为副组长、各村居及相关条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为吴从俊,负责制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对排查发现的非法处置倾倒固体废物问题,推进整改,彻底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二)强化舆论宣传。各村居、相关条线、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按照属地、条线原则,通过广播、微信推送、会议部署等方式,广泛开展动员发动,重点讲清开展此项专项排查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激发广大干群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全面起底非法处置倾倒固体废物问题。

     (三)强化协同攻坚。各村居、相关条线、部门要以本次排查整治为契机,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强化网格化管理,形成信息共享、督察督办、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凝聚监管合力,实现对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填埋违法行为“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介入”。

    (四)强化督查问效。专项工作组将各村居、相关条线、部门进行“四不两直”检查,对瞒报、漏报和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对于情节严重以及在排查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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