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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27311/2024-00047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 公开日期 2024-06-12
文  号 分  类 生态环境
文  号 分  类 生态环境 时效说明
对涟水县交通运输局环评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  设

地  点

建  设

单  位

建设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东张河建设工程项目

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淮安(涟水)空港产业园核心区东区

涟水县交通运输局

设计东张河向西沿中欧路改道,至规划机场中路东侧折向北,起点进场路北河,一路向北穿中欧路、迎宾大道、规划清水路,至清涟大道处接入下游东张河。新开河道长约2.323km,沿机场中路东侧新开挖河道(进场路北河至清涟大道南侧)2323米,一般段长1988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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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项目施工人员就近租住在附近民居,不设施工营地,本项目不考虑生活污水。车辆冲洗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项目排水主要是河道开挖产生的基坑水和施工期间降雨排水,经自然沉淀后排入下游东张河,主要污染物为SS。东张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水标准执行,因此SS排放标准参考《地表水资源质量》(SL63-94)中第三级水质标准。

2、本工程施工期施工扬尘属无组织排放源,施工期颗粒物排放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表1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浓度限值。施工机械尾气产生的CO、NOx、HC 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

3、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施工噪声。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采用移动隔声装置,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的保养维修。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

4、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弃土方、沉淀池沉渣。沉淀池沉渣属于一般固废,纳入废弃土方管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收集,废弃土方送指定弃置场处理。所有固废零排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8239207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