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327485/2024-00048 | 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公开日期 | 2024-06-04 |
文 号 | 分 类 | 农业农村 | |||
文 号 | 分 类 | 农业农村 | 时效说明 |
涟水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
公告
涟农仲案[2024]第002号
徐敏祥:
本委受理申请人徐敏志与你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受理通知书,申请书副本、涟水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员名录、选定仲裁员通知书、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有关事项提示、仲裁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选定仲裁员通知书在公告期满后7日内送达本委,定于答辩期满后第6日(2024年7月19日)09时30分在大东土地仲裁庭(在涟水县大东法庭院内)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决。
2024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