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327864/2024-00002 | 发布机构 | 黄营镇 | 公开日期 | 2024-01-19 |
文 号 | 黄政发〔2024〕1号 | 分 类 | |||
文 号 | 黄政发〔2024〕1号 | 分 类 | 时效说明 |
各村(居)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调整黄营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季 智 党委书记
管昌凯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高 红 人大主席
刘洪涛 党委副书记
卜 杨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苏海波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肖华杰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马会超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邵 静 党委委员、统战委员
刘凤丽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王 林 副镇长
翟伟国 副镇长
陈克平 副镇长
成 员: 马 欣 党政办负责人
陈志鹏 派出所所长
韩玉勇 财政所所长
范海龙 国土所所长
翟长红 农经站站长
周天翔 工业办负责人
郭安山 农技站站长
于旭东 村建办主任
张建军 黄营中学校长
薛剑峰 卫生院院长
于秀生 水利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洪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于秀生,负责日常工作开展。
附件:1、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2、黄营镇镇级河长名录
涟水县黄营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8日
附件1:
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河长办:负责河长制责任落实的再监督再检查和问责工作,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组织科:负责指导对乡镇河长和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宣传科:负责组织河长制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搭建公众信息平台,畅通监督渠道,营造公众参与、齐抓共管的社会氛围。
农经站:负责河长制涉农工作考核和涉农政策解释。
工业办:负责推进工业企业污染控制和工业节水,协调新型工业化与河渠沟塘保护管理有关问题,指导开展河长制信息平台建设。
中小学:负责指导和组织开展中小学生河渠沟塘管理保护教育活动。
派出所:负责依法打击涉水刑事犯罪及暴力阻碍行政执法犯罪活动。
财政所:负责落实镇级河长制工作经费,协调河渠沟塘保护管理所需资金,监督资金使用。
国土所:负责开展矿产资源开发整治过程中水环境保护工作,协调河湖治理项目用地保障以及河渠沟塘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
村建办:负责镇区雨污分流管网、控源截污等工程建设,加强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与监管,加大镇区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力度,加快主镇区备用水源地管网建设等。
水利站:负责水资源保护管理、水环境治理,组织水域岸线登记及管理、水土流失治理、农村河道疏浚保洁等工作,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违规行为。
卫生院:负责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和卫生改厕,指导和监督医院医疗污水处理和达标排放。
其它镇直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职责,做好河长制相关工作。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