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327354/2024-00009 | 发布机构 |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公开日期 | 2024-02-26 |
文 号 | 涟文广旅发〔2024〕4号 | 分 类 | 公共文化 | ||
文 号 | 涟文广旅发〔2024〕4号 | 分 类 | 公共文化 | 时效说明 |
各镇(街道)党(工)委、经济开发区党工委,有关社会组织或个人: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四级名录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淮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涟水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拟于2024年2月至4月在全县组织开展第七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传统舞蹈、传统美术(如面塑、女红布艺、结艺)、传统技艺(如拓印技艺、铁艺)、传统医药、传统戏剧、曲艺、民间文学(口头文学、传说)、民俗(生产商贸习俗,消费习俗,人生礼俗,岁时节令,民间信仰,民间知识)等与上述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非遗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本地区和民族文化认同、促进社会和谐与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
(二)体现地区和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且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
(三)体现文化多样性和创造力,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典型性或独特性;
(四)具有世代相承、活态存在的特性;
(五)制定有具体可行的保护措施和保护规划,保护工作富有成效;
(六)为充分挖掘我县悠久的美食文化,鼓励本地符合条件的传统美食小吃项目积极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报送项目。征集项目按照内容要求,在2024年3月31日前将《涟水县县级非遗项目征集基本信息表》(附件1)报至我局非遗科后,我局将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对申报的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进行初步筛选。
(二)提交材料。经过初步审核筛选后,我局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初选项目进行实地查看,然后与相关项目人员对接,进行规范申报(相关项目人员留下准确信息,以便开展县级非遗项目传承人申报工作)。
(三)审核批准。我局将择机组织专家对县级非遗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材料经修改通过专家二次评审后报送政府部门批准,成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四、联系方式
地址:涟水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新一中隔壁)
电话:0517—82380626
18800673177 陈皓月
邮箱:3041229056@qq.com
附件:1.涟水县县级非遗项目征集基本信息表
涟水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涟文广旅发〔2024〕4号 关于推荐申报第七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