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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27354/2024-00008 发布机构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公开日期 2024-02-26
文  号 涟文广旅发〔2024〕3号 分  类 公共文化
文  号 涟文广旅发〔2024〕3号 分  类 公共文化 时效说明
关于推荐申报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各镇(街),各相关单位和个人:

为加强我县非遗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淮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决定开展第五批涟水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培育具备良好品德修养、文化涵养、专业素养的传承人队伍,逐步形成年龄层次优化、梯次结构合理、覆盖范围广泛、充满传承活力的保护传承群体,全面推进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申报条件

申报涟水县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传承的项目必须是涟水县政府已公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且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完整掌握并熟练承续某项县级非遗项目的传统知识和核心技艺并具有传承能力;

2.在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中具有明晰的传承谱系和公认的代表性、权威性、影响力,能够在该项目的传承过程和推进文旅领域融合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3.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4.掌握并保存该项目的原始文献资料、实物及代表作品等;

5.积极配合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开展公益性宣传、展演(示)等活动,认真履行项目传承、传习和传播义务,在该项目传承中具有核心作用,能够自觉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培养后继人才;

6.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德艺双馨,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申报推荐范围

1.新入选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各自按照2/3的比例申报;

2.前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中无县级代表性传承人的项目;

3.县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已去世,且无另外的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可以按照缺一补一的原则推荐。

以上3项申报范围内,每一个项目申报数量不超过 1 人,原则上申报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年龄不超过 70 周岁。

不具备履行传承义务条件,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研究、管理等但不直接从事传承工作的人员,暂不予推荐申报。

四、申报推荐程序

(一)报送项目。符合条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按照内容要求,在2024年5月1日前将《涟水县县级非遗传承人申报书》(附件1)报至县文广旅游局非遗科,我局将组织专家对具备条件的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申报人进行初步筛选。

(二)提交材料。经过初步审核筛选后,我局将组织与相关项目人员对接,进行规范申报(相关项目人员留下准确信息,以便开展县级非遗项目传承人申报工作)。

(三)审核批准。我局将择机组织专家对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材料经评审合格后报送政府部门批准,成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五、申报推荐材料

1.各相关单位或个人向县文广旅游局提交《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表》(见附件 1)一式 6 份;

2.其它有助于说明申请人代表性的文字、图片、音像资料等的辅助材料不限。

如发现隐瞒事实、伪造材料等情况,将取消评定资格。申报材料表格可在涟水县文化馆或醉美五岛湖公众号下载。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依靠传承人得以世代相传,加强传承人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键。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推荐条件,严格审核、严格标准,宁缺毋滥,特别是申报人基本信息、个人简历、从艺起始年份、传承谱系等情况要认真核实,把真正符合条件、被公认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传承人推荐出来。

2.严格把关,确保公正。在组织申报评选过程中,要从申报对象的技艺水平、代表性和影响力、师承和授徒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可视情况增加面试等环节,确保申报人的代表性。要充分发挥申请人所在单位、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专家学者以及行业协会的作用,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确保代表性传承人的权威性和推荐材料的真实性。

3.广泛宣传,明确职责。代表性传承人承担着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传承保护责任,具有公认的代表性、权威性与影响力,应履行的传承义务是评审的重要依据。在申报工作中,对于代表性传承人所享有的权利、承担的责任、应尽的义务应开展广泛宣传并详细告知申请人。

请各单位、个人于2024年5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报县文广旅游局非遗科。凡不符合推荐条件、推荐材料不符合要求、超过申报时限的,一律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地址:涟水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新一中隔壁)

电话:0517—82380626

18800673177陈皓月

邮箱:3041229056@qq.com

 

附件:1.涟水县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书

 

                       涟水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涟文广旅发〔2024〕3号  关于推荐申报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