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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327549014/2024-00022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3-12-27
文  号 涟政办发〔2023〕26号 分  类 政府文件
文  号 涟政办发〔2023〕26号 分  类 政府文件 时效说明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涟水县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现将《涟水县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涟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涟水县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苏政传发〔2023〕185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淮政办传〔2023〕17号)精神,结合涟水实际,决定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目标,着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问责,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防止不作为乱作为,更好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强力提升我县依法行政整体水平,为涟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工作任务

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践行法治为民理念、整治执法顽瘴痼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举措。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六个方面问题开展整治。通过专项整治,推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特别是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农业农村、城市管理、卫生健康、金融监管等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有力有效解决,推动执法理念更新、执法方式优化,促进执法能力和执法保障水平有效提升,执法队伍管理切实加强。

(一)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适用法律依据错误,行政执法事项外包,滥用行政裁量权、执法不公,随意扩大行政检查范围、检查过频、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

(二)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机械执法,过度执法,以罚代管、一罚了之,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等问题。

(三)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钓鱼式”执法,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以罚增收、以罚养人、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四)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不严格执行有关文明执法的规定,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野蛮执法、不听取陈述申辩、不问缘由,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五)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违规提供有偿服务,对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六)执法不作为问题。重点整治: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该立案的不立案、办理案件超时效,对重大案件应急管控不到位、该报告的不报告、该移送的不移送,执法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等问题。

三、工作安排

(一)周密安排部署(2023年12月20日前)。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结合实际迅速作出安排部署,细化工作任务,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工作时限、工作措施、工作成果和检验标准。县司法局要结合涟水实际,牵头制定涟水县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二)梳理问题清单(2023年12月31日前)。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向社会发布专项整治通告,综合运用12345政务服务热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新闻媒体、信访投诉等渠道,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市场主体的反映和意见。县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重点对照整治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全面体检”,对行政执法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对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形成本部门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及情况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司法局汇总。县司法局梳理形成全县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附件2)及情况报告,经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及时报市司法局。

(三)开展专项整治(2024年8月底前)。县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对照梳理形成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认真分析问题原因,明确整改工作要求,实化整治工作举措,实施销号管理。对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对短期内难以整改的问题列出时间表、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相关人员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移送有权机关处理。对专项整治过程中新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列入整改计划并进行整改。专项整治完成后,县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形成总结报告报市主管部门和县司法局汇总。全县专项整治情况要形成总结报告,总结报告要明确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有关建议,经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及时报市司法局。

(四)组织专项监督(2024年10月底前)。县政府组织对专项整治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对问题排查、清单梳理、自查自纠和专项整治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综合运用座谈访谈、随机抽查、案卷评查等方式,对未排查出执法问题以及排查问题、专项整治不力的镇街和部门重点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整治压力不减、整改效果彰显。县司法局结合各镇街各部门专项整治总结报告,将专项监督情况向县政府报告。

(五)组织“回头看”(2024年12月底前)。各镇街各部门要对照六个方面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回头看”。对已经整改的问题要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顽疾变异,同时抓好露头新问题整改。对存在问题清单梳理不严不实、避重就轻、隐情不报,整治工作不力的镇街或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附件1),专班由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马仁慧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孙夕全和县司法局局长陈秀龙任副组长,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县各有关部门责任处室负责人任联络员。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由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县委依法治县办阚真平任主任,县司法局法治督察科科长张黎明任总联络员(联系电话:82383036 ,15861787816)。各镇街各部门要切实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落实行政执法机关的主体责任,将专项整治行动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相结合,层层压实责任,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全面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镇街各部门要把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重要契机,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担当,按时保质完成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任务。县政府将专项整治行动纳入法治建设监测评查范围,列入法治建设督察重点内容,强化与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协作配合,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的督促指导。

(三)突出整治成效。各镇街各部门要紧盯群众关切,切实解决群众困难事、烦心事,加强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措施成效的宣传,让群众支持、监督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整治感到变化、看到成效、得到实惠。坚持举一反三,推动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一起解决,做到整改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坚持强基固本,着力解决执法难点痛点堵点问题,有效提升行政执法和基层治理效能。

(四)全面总结提升。各镇街各部门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措施和经验,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对人民群众重点关注的问题要注重从制度上找原因,做好完善机制、建章立制工作,尽快补齐制度短板,实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把专项整治成果转化为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常态长效机制。

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在前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 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深化自查整改各项有效措施,巩固提升前期全面整治成果。

各镇街、县各有关部门于12月20日前将联络员名单(附件3)报至专班办公室,联系人:张黎明,电话:82383036,邮箱:hazfjdc@163.com。

 

 

附件:1.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名单

2.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

3.联络员名单

 


附件1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名单

 

组  长:马仁慧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孙夕全  县政府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

        陈秀龙  县司法局局长

成  员:王  娟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朱  伟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苗增武  县发改委副主任

刘  勇  县委教育工委委员、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徐  辉  县公安局副局长

骆海鸥  县民政局副局长

陆卫国  县财政局党委委员、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

中心主任

陈 中  县人社局党委委员、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主任

邱建权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万明金  县住建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季成俊  县城管局副局长

万洪涛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徐洪兵  县水利局副局长

谈井春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马 克  县商务局副局长

宋志洲  县卫健委党委委员、疾控中心主任

宋海亚  县文广旅游局副局长、县文化市场综合

执法大队大队长

杨 军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王新建  县审计局副局长

胡锦祥  县行政审批局党委委员、县12345民生

服务中心主任

王 跃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王吉生  县医保局副局长

史 宇  县税务局副局长

石洪新  县烟草局副局长

顾维慧  县气象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贾长年  淮安市涟水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王 锋  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卢 团  县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陈 军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司法局,由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县委依法治县办阚真平任主任,县司法局法治督察科科长张黎明任总联络员,县各有关部门责任处室负责人任联络员。


附件2

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问 题 类 型

具 体 表 现 形 式

整 改 措 施

整 改 时 限

1

执法不规范问题

1



2.






2

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

1.



2.






3

逐利执法问题

1.



2






4

执法粗暴问题

1.



2.






5

执法“寻租”问题

1



2.






6

执法不作为问题

1



2.






7

其他问题

1



2.






注:1. 具体问题表现形式参照通知中的工作任务进行详细列举。

2. 整改措施需细化具体举措,具有针对性,不能泛泛列举。

3. 整改时限一般需明确具体日期,如XXXX年XX月底前,整改期限不得迟于2024年8月15日。


附件3

联络员名单

单  位

姓  名

职  务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