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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327549014/2024-00016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3-09-27
文  号 分  类 政策解读
文  号 分  类 政策解读 时效说明
《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国务院和省政府、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先后出台《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安委办函〔2022〕28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22〕12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淮政办发〔2023〕7号)等文件,部署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特别是今年5月份,省委书记信长星、省长许昆林相继在省委巡视办《关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的专题报告》(苏巡办14号)上作出专门批示、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上重要日程。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省领导批示精神和县领导批示要求,县公安局会同县交通运输局一起起草形成《实施意见》初稿,并征求了县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今天的审议稿。《实施意见》的拟定,紧密结合涟水县情和道路交通实际状况,通过系列性、针对性工作措施的推进落实,着力提升农村道路(包括普通国省道和县道、乡道、村道)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防范化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切实增强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全力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围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总目标,以党政领导推进多元共治为主线,完善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机制,提升农村公路本质安全水平,整治农村交通违法顽症痼疾,强化农村交通安全组织保障,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服务农村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为五个部分17措施:

第一部分:健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包括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亡人事故领导到场制度、严格考核严肃追责等五项措施。

第二部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保障体系,包括完善组织管理体制、配强交通管理力量、落实专项经费保障等3项措施。

第三部分:营造道路交通本质安全环境,包括加强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加强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加强交通科技研发运用等3项措施。

第四部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管控,包括加强源头监督管理、加强路面执法管理、加强交通秩序管理等3项措施。

第五部分: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包括健全宣传工作机制、加强宣传阵地建设、丰富宣传形式内容等3项措施。

四、如何追责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对因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追究领导责任的政府机关领导干部,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