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469652380/2023-00033 | 发布机构 | 水利局 | 公开日期 | 2023-12-28 |
文 号 | 分 类 | ||||
文 号 | 分 类 | 时效说明 |
根据《淮安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的第四十一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涟水县古淮河涟城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存在开发活动,被省政府及淮安市政府列为 2021 年挂牌督办重点生态环境项目,未按期完成整改。
二、责任单位
涟水县委、县政府
三、验收单位
市水利局、市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
四、整改目标
暂停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开发活动,启用涟水县古淮河保滩水源地。
五、整改时限
2023 年 12 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一)暂停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开发活动。
(二)启动新取水口建设。2021 年 12 月底前,完成新取 水口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编制和专家技术评审。2022 年 2 月,完成新取水口项目建设工程,正式具备通水能力;新取水口水源地达标建设方案报省水利厅审查,方案批准后组织实施达标建设。2022 年 6 月底前保护区划分方案通过市政府审查,并报省政府审批,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查。2023 年 12 月底前启用涟水县古淮河保滩水源地。
七、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无开发活动。二是启动新取水口建设。2021年12月,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完成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2023年6月15日,市政府以淮政呈〔2023〕24号文向省政府提请批准保滩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2022年2月取水口迁建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取水口具备通水条件。2022年10月涟水县、淮安区资规局分别出具相关证明,将一级保护区内的永久基本农田予以调出。10月29日水源地达标建设方案顺利通过省级专家审查,2023年2月1日市政府以淮政复〔2023〕3号文批复了该建设方案,达标建设项目于4月开工建设,10月全部完成,并于10月23日顺利通过省级技术核查。11月29日省水利厅核准保滩水源地纳入集中式水源地名录,12月23日通过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和省住建厅组织的行政验收。完成整改任务目标,措施基本落实到位。
如对该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11日)向涟水县委、县政府反映。
监督电话:80895826
电子邮箱:635085294@qq.com
中共涟水县委
涟水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