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20826MB15623477/2023-00015 | 发布机构 | 金融管理局 | 公开日期 | 2023-03-06 |
文 号 | 涟金监发〔2023〕7号 | 分 类 | |||
文 号 | 涟金监发〔2023〕7号 | 分 类 | 时效说明 |
关于同意注销涟水县陈师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批复
涟水县陈师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
你们向我局申报的注销申请材料已收悉。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已召开监管联席会议进行研究。经审查,我局同意你们注销,请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登记管理机关的有关要求,于规定期限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注销登记相关材料,完成注销工作。
涟水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4日
涟金监发〔2023〕7 号 关于同意注销涟水县陈师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批复.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