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327709/2023-00042 | 发布机构 | 涟水县司法局 | 公开日期 | 2023-11-13 |
文 号 | 分 类 | 公安司法 | |||
文 号 | 分 类 | 公安司法 | 时效说明 |
各司法所: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为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展现人民调解员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建设法治涟水、平安涟水中的突出贡献和精神风貌,决定在全县开展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为主题的演讲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演讲内容
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人民调解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结合学习感悟、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讲述身边的人和事,展示人民调解员在化解社会矛盾、建设和谐涟水中任劳任怨、坚守岗位的精神风貌,体现我县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作开展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显著成效,演讲题目自拟。
二、参赛人员
各司法所所长。
三、活动规则
(一)比赛规则
1、参赛人员出场顺序:抽签产生。
2、计分规则及名次:采取百分制,现场计分,当场公布,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剩余平均分为选手最后得分,名次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序。
(二)评分标准
1、演讲材料(35分):紧紧围绕“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主题,紧密结合调解工作和岗位特色,反映客观事实、材料真实典型,体现时代精神;内容要观点正确鲜明,思想深刻,内容具体;讲稿结构严谨,构思巧妙,引人入胜;文字简练,表达流畅。
2、语言表达(35分):演讲者吐字清晰,声音洪亮圆润;表达准确、流畅、自然;语言技巧处理得当,语速恰当,语气、语调、音量、节奏张弛符合思想感情的起伏变化,能熟练表达所演讲的内容。
3、仪表风范(10分):演讲者精神饱满,仪表端庄大方,举止自然得体,着装得体。
4、时间要求(5分):演讲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
5、整体效果(15分):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和号召力,能较好地与听众感情融合在一起,引起观众共鸣,营造良好的演讲效果。
四、比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暂定于11月16日(星期四)下午2:30,在司法局二楼会议室举行。
五、其他事项
请各镇(街)另外安排3名调解员参加此次比赛旁听。
涟水县司法局
2023年1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开展“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主题演讲比赛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