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涟水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014331628/2023-00024 发布机构 大东镇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23-05-12
文  号 大政发〔2023〕13号 分  类
文  号 大政发〔2023〕13号 分  类 时效说明
关于印发《大东镇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大东镇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文件内容,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涟水县大东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6日

 

 

 大东镇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93号令)和《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21〕87号)等文件精神,根据《中共涟水县委 涟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县追赃挽损等五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涟发〔2023〕6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镇开展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切实维护失地农民合法权益,对全镇失地农民落实社会保障情况进行排查,做到问题及时发现、适时整改,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工作内容

    以本次专项行动为契机,认真排查全镇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中存在的政策落实不到位、违规纳入保障范围、业务经办不规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按照各自职责,推动问题逐项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重点排查以下问题:

  (一)应保未保情况。是否存在土地被依法征收后,被征地农民符合参保条件且应纳入保障范围但未纳入的情况。

  (二)违规参保情况。是否存在被征地块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将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违规纳入保障范围;是否存在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将不应纳入保障人员违规参保的情况。

  (三)未征先用情况。是否存在未正式履行征地报批手续,未征先用造成应保未保的情况。

  (四)资金管理情况。是否存在被征地保障资金未及时足额到账,没有单独建账、单独核算,未及时为保障对象代缴退返社会保障费用的情况。

  (五)待遇支付情况。是否存在未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按时足额支付社保待遇情况;是否存在参保人员死亡后未及时停发,冒领待遇或向不符合条件人员支付待遇的情况。

  (六)业务经办情况。是否存在土地审批手续不完备,未及时录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系统,仍未建立个人账户的情况。

  (七)低保认定情况。是否存在被征地农民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至今未认定低保资格的情况。

    三、工作举措

  (一)安排部署阶段(4 月 25 日前完成)。召开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专项行动工作动员部署会,迅速开展专项行动,明确工作目标,提出具体要求。

  (二)排查摸底阶段(4 月 30 日前完成)。各村(居)、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全面排查,重点排查 2018 年以来被征地农民进保情况,建立工作台账。

  (三)全面整改阶段(6 月 10 日前完成)。各村(居)、部门认真梳理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按照职责分工,全面落实整改,确保整改工作扎实稳妥进行。

  (四)总结提升阶段(6 月 30 日前完成)。各村(居)、部门要及时总结、巩固成果,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问题整改落地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由副镇长顾晨任组长,劳保站、涟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东服务中心相关负责同志为副组长,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农村工作局、社会事业居、派出所、各村(居)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负责本次专项行动。各村(居)应明确专人负责,推进整改工作。

  (二)强化督查推进。专项行动工作专班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各负其责,紧盯存在问题和时间节点,加强沟通交流,加快排查整改,限期整改到位。劳保站负责在工作专班的指导下,对全镇专项行动工作牵头组织推进;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排查整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东服务中心负责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中涉及征地补偿方面的工作进行检查;对征地程序、征地补偿费用及时足额归集工作进行排查整改。农村工作局负责对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商定的参保名单进行排查,核对安置人员是否为被征地块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针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财政和资产管理局负责对被征地农民征地补偿费用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排查整改。负责对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派出所、民政办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提供被征地农民户籍信息和特困供养人员信息。各村(居)负责对辖区内的征地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排查梳理存在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及时上报专班办公室,配合整改。所有成员单位要及时提供相关信息资料,对反馈的问题诚恳接受、认真整改,每周三下午下班前将整改进展报劳保站汇总。专班定期对整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中配合不到位、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进展缓慢的单位、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按程序予以追责问责。

  (三)确保工作质效。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充分认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性,要抓住排查整改这个关键环节,结合实际,理清思路,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作风,把工作的重点放在立行立改和建章立制上,加强部门联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附件: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专项行动工作专班

 

 

 

 

 

 

 

 

附件

 

大东镇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专项行动工作专班 

 

    组  长:顾  晨  副镇长

副组长:张汉月  劳保站工作人员(主持工作)  

姜  建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东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吴希猛  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局长

贾正环  农村工作局局长

朱延东  社会事业局局长

    郭  科  大东派出所民警

各村(居)党总支书记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劳保站,由张汉月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做好统筹协调、工作调度、情况汇报、督导检查等工作。


大政发〔2023〕13号关于印发《大东镇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