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331687/2023-00004 | 发布机构 | 红窑镇 | 公开日期 | 2022-12-30 |
文 号 | 红政发〔2022〕53号 | 分 类 | |||
文 号 | 红政发〔2022〕53号 | 分 类 | 时效说明 |
红窑镇持续巩固百日攻坚成效深化提升
安全防范工作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今年以来,红窑镇按照全县深入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等重点工作,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根据县安委会《持续巩固百日攻坚成效 深化提升安全防范工作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涟安发〔2022〕1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巩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成效,以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迎接2023年全国 两会胜利召开,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深入开展深化提升安全防范工作专项行动,现制定《红窑镇持续巩固百日攻坚成效 深化提升安全防范工作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面巩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断优化工作机制,持续实施一批管控措施,紧盯重点行业领域,坚持“小切口、抓关键”,全力推动全镇安全生产治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紧盯各类重大安全风险,紧盯重点行业领域薄弱环节,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杜绝有影响事故。
三、实施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3月底。
四、工作内容
坚持全面防范,持续推进全县22个行业领域中和红窑有关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坚持重点重抓,突出6个重点行业领域,做到小切口、抓关键,解决大问题、推动大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一)危化品领域(牵头部门:应急局、综合执法局)
1.夯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全员责任制、冬季安全风险和事故防范各项措施。(责任部门:应急管理局,各村(居))
2.加强企业动火、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和检维修、开停车日常风险管控。(责任部门:应急管理局,各村(居))
3.要求企业制度化开展自查,监管部门开展线上巡查、现场督查、夜间抽查。(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各村(居))
4.严厉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活动。(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红窑派出所、应急管理局、城管队、岔庙市场分局、各村(居))
(二)燃气领域(牵头部门:综合执法局)
1.持续开展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单位:红窑派出所、综合执法局、应急管理局、岔庙市场分局、城管队、管道属地各村(居))。
2.督促企业动态排查整治管道违法占压、密闭空间、地下空间管道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野蛮施工破坏燃气管道行为。(责任单位:红窑派出所、综合执法局、管道属地各村(居))。
3.要求企业严格落实瓶装液化气购气实名、配送服务、随瓶安检制度。(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属地村)
4.全面排查车库、地下半地下室使用瓶装液化气问题。(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城管队,各村(居))
5.动态监管使用瓶装液化气餐饮商户及企业食堂金属软管、带切断功能的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安装、更换、使用,整治同一室内同时使用含燃气在内的两种以上燃料行为,整治违规使用醇基燃料行为。(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应急管理局、各村(居))
6.严厉打击“三黑”(黑气源、黑气点、黑气瓶)。(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红窑派出所、岔庙市场分局、各村(居))
7.强化灶管阀瓶市场整治。(责任单位:岔庙市场分局综合执法局、各村(居))
(三)消防领域(牵头部门:红窑镇消防所)
1.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责任单位:红窑镇消防所、城管队、各村(居))
2.持续整治“三合一”现象。(责任单位:红窑派出所、红窑镇消防所、城管队、各村(居))
3.持续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红窑镇消防所、城管队、各村(居))
4.强化“厂中厂”安全隐患常态化整治。(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红窑镇消防所、红窑专职消防队、综合执法局、岔庙市场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红窑中心所、各村(居))
5.加强冬季火灾风险分析研判,加大人密场所火灾排查和预防管控措施,严防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责任单位:红窑镇消防所、各村(居))
6.严防森林火灾。(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红窑中心所、各村(居))
7.加强村(居)民自建房集中连片地区火灾隐患整治。(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红窑镇消防所、各村(居))
8.加强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红窑镇消防所、综合执法局、岔庙市场分局、城管队、各村(居))
9.强化电动自行车管理,严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进楼入户。(责任单位:红窑镇消防所、综合执法局、岔庙市场分局、城管队、各村(居))
(四)交通运输领域(牵头部门:红窑派出所)
1.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危险货物装货“五必查”,重点检查所充装的危险货物是否在罐式车辆罐体的适装介质列表范围内,同时检查罐体是否清洗干净。(责任单位:红窑派出所、经济发展局、环保办、应急管理局、岔庙市场分局,各村(居))
2.要求“两客一危”企业安排专人组织驾驶员开展行前安全测评并严格执行上报制度。(责任单位:红窑派出所、各村(居))
3.在过年期间,做好过境营运车辆和停放在境内营运车辆开展一次检查,对驾驶员开展一次全面排查。(责任单位:红窑派出所、各村(居))
4.加强勤务组织,强化过境车辆管控,加大违规占道停车治理力度。(责任单位:红窑派出所、各村(居))
5.加强境内国省干道和其他事故多发易发路段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单位:红窑派出所、各村(居))
(五)建筑施工和既有建筑领域(牵头部门:县住建局)
1.督促企业强化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查、论证、交底和验收等环节管理。(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各村(居))
2.严格高处作业管控。(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各村(居))
3.督促企业加强安全培训教育。(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各村(居))
4.压实既有建筑安全责任人责任。(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各村(居))
5.推进存在隐患的房屋开展房屋安全鉴定,落实相关措施。(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城管队、岔庙市场分局、各村(居))
6.常态推进疫情隔离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单位:各卫生院、应急管理局、综合执法局、红窑镇消防所、岔庙市场分局,各村(居))
(六)冶金工贸领域(牵头部门:县应急管理局)
1.要求粉尘涉爆企业严格执行每日清扫、每日上报制度。(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
2.整治中小型企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隐患。(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红窑镇消防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村(居))
4.督促企业制度化开展自查,监管部门开展线上巡查、现场督查、夜间抽查。(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各村(居))
(上述六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实施细则见附件1)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镇上下坚持力度不减、标准不降,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百日攻坚的要求,全面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各部门成立工作专班,认真研究工作任务,充分发挥统筹作用,积极协调推进重大问题破解、加快推进重大工作任务落实,及时总结经验做法。细化工作方案。各部门结合实际细化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施方案,明确可量化可操作的工作举措、时间节点、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完成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在全面做好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要突出方案明确的6个重点行业领域,按照“四包一落实”工作机制,推动分管领域和挂钩村(居)对方案中细化的小切口举措逐项落实到位。
(二)加强统筹调度。认真研究并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提升行动的精准性、有效性,强化调度检查,严禁形式主义、弄虚作假。明确调度主体。镇安委办负责调度全镇面上工作开展情况;6个重点行业牵头部门负责调度本行业领域工作开展情况。镇安委办及时将行业领域工作开展情况反馈县安委办。明确调度频率。实行周调度机制,每周一前将上一周具体推进落实情况(见附件2)报送至执法中心1208室。
(三)强化督查问效。县安委办、县纪委监委督查组、县7个巡查督导组加强信息互通、协调配合,做好全过程监督检查。县安委办侧重面上统筹,对检查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组织有关部门会商研究;对有关工作推进不力的充分运用约谈、警示、曝光等方式推进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对申请销号的现场核实。县纪委监委督查组侧重责任监督,组建履职督查组,专项行动期间开展监督检查,实地监督各级各部门专项行动部署推进和发现问题处置、整改情况,对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以及整改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一律严肃问责。县督导组侧重联动督导,县级7个督导组每周不少于1次对各地各部门专项行动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同时要强化联动督导,组建联合督导组开展下沉督导,对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重要问题要互通信息并及时向本级安委会汇报。
(四)严格执法惩戒。县重点行业领域牵头部门应安排不少于三分之一的执法力量下沉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提高执法质量,杜绝执法宽松软等问题。对重大事故隐患,责令制定治理方案,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拒不整改的企业一律依法依规停产停工、追究刑责;对出现反弹的问题,加大处罚力度,责令责任单位从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设备系统的更新改造等方面切实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彻底。对典型违法案例,联合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工信、市场监管以及金融等部门,对在安全生产领域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强化行刑衔接,定期曝光典型违法违规企业,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涟水县红窑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30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