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27549014/2023-00043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3-02-14 |
文 号 | 涟政办发〔2023〕2号 | 分 类 | 政府文件/农业农村 | ||
文 号 | 涟政办发〔2023〕2号 | 分 类 | 政府文件/农业农村 | 时效说明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涟水县省级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十七届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涟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涟水县省级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建设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推动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省级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建设工作的通知》(苏农机〔2022〕4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度省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试点工作的通知》(苏农机〔2021〕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为目标,实施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推进和农机装备智能化绿色化提升“两大行动”。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强化科技支撑,突出分类指导,积极探索农机“两融两适”发展路径,加快智能绿色、高质高效农业生产装备与技术全程全面示范推广应用,大力提升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服务水平、管理水平,推进全县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前列。
二、主要目标
以示范镇(街道)建设为抓手,建设一批高水平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智能化示范基地(园区),推广一批智能绿色低碳农机装备技术,形成一批高质量的农机与农艺、机械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成果,提升农机装备质量和全程全面机械化水平,构建率先实现农业机械化发展格局。到2024年底,全县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5%以上,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达到95%以上,特色农业机械化率达到 80%以上,高水平建成省级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
三、建设内容
示范县建设主要包括全程机械化、全面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提升、绿色化应用、“宜机化”配套、服务能力增强6个方面内容。
(一)全程“机械化”。主要农作物生产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实现提档升级。注重补齐小麦机播、水稻机插、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机具保障等短板,提升水稻机插秧规模化育秧水平,进一步提升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
(二)全面“机械化”。围绕县域内规模特色主导产业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其中设施农业、果蔬桑、畜牧业、水产等产业按照“一业一机”要求重点推进机械化。建设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园区),开展先进适用农机装备与技术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着力解决特色农业“无机可用”“无好机用”难题。
(三)智能化信息化。以国家和省数字农业应用推广基地建设为契机,积极开展农业物联网、大数据、农机自动导航、精准作业、无人驾驶、智能传感与控制等农机技术与装备的试验示范应用,推进智能农机与智慧农业、云农场建设等融合发展,推动作业方式向信息化、智能化、数字化转型。加快建设农机信息化管理网络系统平台,推进智能农机装备纳入网络系统平台管理。
(四)发展绿色化。大力推广水稻规模育秧、水稻机插秧侧深施肥、生态型犁耕深翻、绿色烘干、精量播种、高效施肥、精准施药、水产养殖尾水处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节水节药节肥等绿色节能环保农机装备与技术;探索构建绿色农机装备与技术推广应用服务体系,提高绿色低碳农机装备应用水平,助力农业生产“碳达峰、碳中和”。
(五)配套“宜机化”。加大设施大棚、果蔬桑园、水产畜牧养殖场、农业园区、高标准农田等设施“宜机化”建设和改造力度,通过“改地适机”“引机适地”等方式,提升农机作业效率。开展玉米、大豆等主要农作物以及其他特色农作物“宜机化”品种农机农艺融合试验示范,提升品种培育推广和农机作业融合发展水平。
(六)服务“综合化”。加快推进“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为农户提供集全程机械化作业、农资统购、培训咨询及初加工等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加大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力度,培育特色农业机械化经营服务主体,积极探索特色农业机械化社会化服务模式,提升农机全产业链全领域服务能力。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计局、融媒体中心、供电公司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镇(街道)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涟水县省级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方案制定、任务分解、技术指导、督查推进及协调服务等方面工作。各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镇(街道)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共同发力示范县建设工作。县农业农村局为示范县建设牵头部门,负责项目的申报和具体实施;县财政局负责财政资金投入和监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农机库、烘干中心等项目用地规划、选址和指标安排;县统计局负责县统计年鉴、农机化统计年报外的统计数据认定;县供电公司负责粮食烘干电热源改造电力审批及增容改造等;县融媒体中心负责示范县建设工作的信息报道和舆论宣传;各镇(街道)负责示范镇(街道)建设工作,重点负责“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粮食生产“无人化”农场、特色农机示范基地、农机农艺融合示范点等建设以及其他相关建设目标的推进。
(三)加强资金扶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在落实好省财政创建专项资金的基础上,2023年-2024年,县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安排用于示范县建设工作。同时,各镇(街道)也要根据本区域发展需要,安排一定扶持资金推进示范镇街建设。相关资金重点用于扶持农机智能化信息化、绿色化应用、“宜机化”配套、农机服务能力提升、农机农艺融合示范点以及农机化示范园区建设等。
(四)强化宣传培训。要加强省级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建设工作的舆论宣传,采取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壮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氛围。通过报社、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持续开展宣传,做到报纸有文字、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要通过组织召开会议,开展培训、现场观摩、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横幅等多种形式宣传示范县建设工作。
(五)严格督查考核。将省级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建设工作纳入全县乡村振兴考核体系并适当提高考核占比。将示范县建设工作目标细化、分解到各镇(街道)评价指标中,并成立督查指导组,对创建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查。各镇(街道)要按照本实施方案和分解的目标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把责任目标具体化、工作指标定量化、进度要求序时化、督促检查定期化,确保如期完成建设目标任务。
涟政办发〔2023〕2号-关于印发涟水县省级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