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27549014/2023-00034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3-01-16 |
文 号 | 涟政发〔2023〕2号 | 分 类 | 政府文件 | ||
文 号 | 涟政发〔2023〕2号 | 分 类 | 政府文件 | 时效说明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涟水县2023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已经县委十二届第56次常委会会议和县政府十七届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强化项目管理。2023年全县计划实施政府投资项目131个,总投资152.75亿元,其中:年度计划投资38.62亿元,县级统筹30.63亿元。综合考虑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服务重点产业项目、上级交办考核要求、群众现实需求等因素,将年度计划投资项目分为重点推进项目、储备项目两类,其中重点推进项目102个、储备项目29个。各实施主体要按照《江苏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苏政发〔2020〕68号)、《涟水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涟政发〔2022〕52号)等文件精神,在项目审批手续办理、工程实施和变更等各环节严格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切实规范操作程序,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建设。
二要强化项目推进。各项目单位要从早从紧抓起,对在建项目,狠抓投资落地,健全施工管理、监督等机制,做到按计划有序推进,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可控;对新建项目,狠抓前期工作中的关键环节,有序组织手续报批、征拆安置等工作,具备条件的要立即进场,确保一季度项目基本开工;对储备项目,要加强可行性分析,优化设计方案,完善滚动推进计划,适时启动建设。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要按照优化营商环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关要求,密切协同配合,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能,破解制约瓶颈。
三要强化责任落实。各责任单位要统筹做好项目规划选址、立项、可研、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定期调度分析,全程督办推进,不断提高项目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县政府办、县发改委要加强工作统筹和信息汇总,定期通报项目进展、存在问题及建设经验,共性和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县政府研究解决。对擅自实施政府投资项目、越权违规审批项目、违规拨付使用政府资金及违反招投标管理规定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涟水县2023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表
涟水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涟政发〔2023〕2号-县政府关于印发《涟水县2023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