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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327549014/2022-00182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2-11-15
文  号 涟政办发〔2022〕24号 分  类 政府文件
文  号 涟政办发〔2022〕24号 分  类 政府文件 时效说明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涟水县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涟水县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县政府第10次县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落实。

 

 

涟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涟水县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预付卡管理办法》《淮安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等法规和文件要求,加强预付卡管理,保障消费者利益,建立健全部门协作监管机制,防范化解预付卡消费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建立县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预付卡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

2.交流分析预付卡监管工作情况,研究新形势下预付卡监管和服务工作举措。

3.协调处理预付卡监管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防范应对预付卡兑付引发的群体性和突发性事件。

4.研究其他需要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二、成员名单

召 集 人:姜井旭  副县长

副召集人:张祖鹏  县政府办副主任

          王  飞  县商务局局长

成    员:马会东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新闻出版局局长

王  跃  县市场监管局党委委员、食品药品总监

刘卫林  县教体局副局长

高中华  县公安局副局长

万洪涛  县交通局副局长

朱一晗  县文广旅游局副局长

支向军  县卫健委副主任

王  锋  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刘中洋  县税务局副局长

谷桂林  县人社局副局长

骆海鸥  县民政局副局长

胡锦祥  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12345民生服务

中心主任

候业宏  县人行副行长

马  克  县商务局副局长

各镇(街道、园区)分管负责人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县商务局局长王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马克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联席会议及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有关文件由县商务局代章。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联络员。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接替其职务的人员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三、职责分工

1.联席会议职责

联席会议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研究解决全县预付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加强联合执法和监督管理。 

2.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研究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做好会议筹备工作;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落实联席会议决定;汇总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3.成员单位职责

县商务局:负责组织实施《江苏省预付卡管理办法》;负责零售、非星级住宿(连锁宾馆)和餐饮、居民服务业三类行业经营者预付卡监管及投诉受理工作。商务领域预付卡违规处罚工作,在相关执法权划转至市场监管部门前,由商务部门负责。

县委宣传部(县新闻出版局):负责图书销售、影院等行业预付卡监管及投诉处置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组织、指导查处涉及预付卡不公平格式条款、违法广告、不正当竞争、不正当价格行为等违法行为;处罚商务领域预付卡违法行为(待职能划转后执行)。

县文旅局:负责旅游景点、旅行社、星级宾馆(饭店)、KTV、游乐场、艺术类教育培训等文化、娱乐和旅游领域的预付卡监管及投诉处置工作。

县教体局:负责学前教育、中小学学科类预付卡监管投诉处置工作,负责建立学前教育、中小学文化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教育培训预付卡监管平台。负责健身休闲、运动场馆(包括拳馆、剑馆、瑜伽馆、球馆、游泳馆等各类场馆)等行业经营者预付卡监管及投诉处置工作。

县人社局:负责社会机构举办的成人职业培训类预付卡监管及投诉处置工作。

县卫健委:负责医疗美容、医疗门诊、医疗推拿及社会经营者开展的美容美体、推拿按摩、针灸熏蒸等中西医治疗预付卡监管及投诉处置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道路运输、汽车维修(含洗车、美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行业经营者预付卡监管及投诉处置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助餐点等养老服务设施开展服务的预付卡监管及投诉处置工作。

县税务局:负责按要求进行发票数据监控、日常发票管理、税务稽查,依法管理发卡者开具发票的品名、数量和实际不符,查处发卡者在售卡环节出具假发票,购卡单位在增值税抵扣、税前扣除与生产经营无关支出等行为。

县公安局:负责依法打击不以真实目的,以发行“预付卡”“购物卡”搞“预付消费”等名义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进行非法集资行为。因经营者关店跑路、停业歇业或者经营场所迁移等而失联导致预付卡无法兑付的,由公安部门以涉嫌利用预付卡业务进行非法集资予以报案受理,并会同有关部门处理。

县地方金融监管局:统筹协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预付卡经营活动中涉及非法集资的处置工作。

县行政审批局:根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中成员单位职责,合理精准派送相应工单。

县人行:组织加强预付卡资金管理,负责依法参与单用途预付卡违规超范围使用的监管和处置工作。

各镇(街道、园区):落实预付卡管理属地管理责任,协助做好预付卡管理工作。

对于以上职责分工,如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文件,按照新文件要求另行调整。

四、工作规则

1.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研究解决的事项,各成员单位可提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需研究协调事项。根据预付卡监管实际需要,联席会议召集人可及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相关事项。

2.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重大事项按程序向县政府请示报告。

3.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及时调整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1.各成员单位要按职责分工,主动牵头解决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领域的相关问题,如遇多部门协调对接事项,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

2.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事项,加强沟通和配合支持,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

3.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涟政办发〔2022〕24号-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涟水县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