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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31636/2022-00037 发布机构 经济开发区 公开日期 2022-09-26
文  号 涟开管发〔2022〕48号 分  类
文  号 涟开管发〔2022〕48号 分  类 时效说明
关于印发《国庆期间及前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讨论稿)

区直各部门、国有公司、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国庆假期及前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国庆期间及前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涟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9月20日



国庆期间及前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国庆假期及前后人员流动性增加,“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持续加大,发生聚集性疫情和跨地区传播的风险增高,为进一步巩固我县的疫情防控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疫情的底线,让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健康、祥和的假期,根据国家、省、市、县决策部署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国庆期间及前后,疫情防控的总体要求是,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坚持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严格执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科学精准、从严从紧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坚决守住国庆假期及前后不发生规模性疫情的底线,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和群众生活的影响。

二、防控措施

1、科学引导人员有序出行。加强人员返涟报备管理,非必要不离涟,原则上不出省。外市(省)来涟返涟人员需提前2天报备,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管理原则回涟后落实管控措施。入境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控措施,后三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3天核酸检测,社区上门采样。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5和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和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3天内应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按照要求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个人责任,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避免前往人员密集、人流量大、空间密闭的场所,主动开展个人健康监测。

开发区管委会外出招商人员需严格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部署及开发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实行“外出报备、返涟报备”制度,外出不得隐瞒行程,返涟第一时间核酸检测。来涟考察客商由招商公司扎口负责。提前收集好来涟客商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码及健康码,根据客商考察计划安排负责落实疫情防控闭环管控工作。

(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局、投资促进局、规划建设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招商部)

2、全力保障企业货运畅通。外市(省)来涟企业货运车辆司乘人员需提前报备,即来即走,非即来即走的,由企业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各企业于每天下午4:00前,填报次日的《中高风险地区往返涟水的货运驾乘人员统计表》,报开发区相关责任部门人员,开发区相关责任部门于每日下午4:30前将表格发经济发展局汇总。企业(项目、建筑工地)需落实好主体责任,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好货运车辆司乘人员疫情防控措施方案,按照方案落实好主体责任。

(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局、投资促进局、规划建设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3、配合做好进口货物管控。主动对接县商务部门,配合做好进口货物疫情防控工作。进口货物需单独仓库存储,有专人管理,并有货物消毒、登记等台账资料;按照“核酸检测—货物消毒—使用”程序规范使用;从业人员每天一检,连检7天。

(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局、投资促进局、规划建设局)

4、实行核酸“落地检”。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已在“两站一场”、5个高速出口设置了核酸采样点,面向跨市流动人员免费提供“核酸落地检”服务。园区各企业、项目、建筑工地等来涟返涟人员及开发区招商返涟人员、来涟考察客商,到涟水后需于当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局、投资促进局、规划建设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招商部)

5、严格落实应检尽检。按照开发区疫情防控职责分工工作要求,做好相关重点人员核酸应检尽检工作。劳动密集型企业,每周检测人数不低于工作人员总数的25%,保证所有人员每月至少检测一次;新入职人员前三天两检。项目及建筑工地。核酸检测每两周全覆盖一次,每日抽检人数比例8%;外省市返岗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新入职人员前3天两次核酸。桃柳农贸市场,从业人员每两天检测一次。

(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局、投资促进局、经济发展局、新港公司)

6、筛查交办人员信息。按照县指挥部交办要求,在3小时内筛查结束,在系统上销号。

(责任部门:开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7、做好重点场所管控。主要是厂中厂、已回收出租的厂区、电商园、新港物流园、红太阳物流园等,要摸清人员情况(省外返涟人员情况),人员进出需扫场所码,快递等货物消毒,并建立管控台账。

(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新港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8、完善应急指挥体系。根据国家、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分管领导一线工作。

(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

9、提升应急能力建设。做好口罩、消毒酒精等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确保需要时可随时满足使用需要。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统筹安排,在9月中旬及下旬、10月上旬及中旬分别开展一次区域核酸检测。做好疫情防控舆情管控工作,正面报道防控工作措施,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防止炒作和不实报道,及时处理不实信息,消除恐慌情绪。

(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局、投资促进局、规划建设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群工作部)

10、加大培训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短视频、微信工作群等途径,广泛宣传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和防控知识,及时转发国家、省市县中高风险地区及健康管理措施,引导重点地区来(返)涟人员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如实报告个人行程,主动报备,做好健康监测;加大对戴口罩、勤洗手、用公筷、“一米线”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的宣传力度。

(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局、投资促进局、规划建设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招商部)

三、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指挥。各条线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开发区各职能科室要一线查,从严从紧压实管理责任,积极开展正面宣传,预防疫情发生、防范疫情扩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加强协作联动。区直各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强化部门联动,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确保防控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汇报、第一时间协调处置。

3、加强应急值守。要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制度,党政办公室要安排好国庆假期及前后的应急值守工作,所有领导班子成员手机要保持24小时畅通,值班人员要24小时在岗在班,及时准确规范报告疫情信息,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4、严格责任督查。开发区相关责任部门要对企业、项目、建筑工地、重点场所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依规处理。开发区纪工委、督考办对开发区各部门疫情防控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发现问题进行交办督促整改,对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或整改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2022-9-20 涟开管发〔2022〕48号 关于印发《国庆期间及前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讨论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