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27549014/2022-00166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2-09-20 |
文 号 | 分 类 | 政策解读 | |||
文 号 | 分 类 | 政策解读 | 时效说明 |
一、出台背景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淮河流域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传发〔2022〕25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淮河流域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淮政办传〔2022〕3号)文件要求,我县强化陆域水域污染协同治理,统筹推进淮河流域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规范入河(湖)排污口管理,从源头上有效管控入河(湖)污染物排放,结合相关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涟水县淮河流域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分为范围和对象、工作内容、进度安排、任务分工、工作要求等五部分内容。
(一)关于范围和对象。包括13条骨干河道,1个重点湖泊,以及汇入上述河道的流经工业区、居民区等区域的支流、支浜、沟渠等。
(二)关于工作内容。1.“排查”,对入河(湖)排污口的数量及其分布开展全面排查,建立入河(湖)排污口名录。2.“监测”,开展入河(湖)排污口监测,了解和掌握排污口污染物排放情况。3.“溯源”,在监测基础上,开展入河(湖)排污口溯源分析,基本查清污水来源。4.“整治”,在排查、监测和溯源的基础上,制定入河(湖)排污口分类整治方案。
(三)关于进度安排。2022年3月底前完成资料整合工作;2022年11月底前完成二、三级排查;2023年9月底前完成入河(湖)排污口溯源工作;2023年10月底前完成“一口一策”整治方案的制定;2025年10月底前完成排污口整治和规范化建设工作。
(四)关于任务分工。由涟水生态环境局牵头,其他县级有关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和本行业法律法规,做好相关工作,在行业主管范围内配合排查整治工作组和涟水生态环境局完成“查、测、溯、治”四项重点工作任务。
(五)关于工作要求。《工作方案》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沟通协调、严格责任落实、明确技术要求、完善工作保障、强化信息公开。
三、有关事项说明
为统筹推进全县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持续改善淮河流域水环境质量,县政府决定成立涟水县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四、其他事项
《工作方案》由涟水生态环境局负责解读。国家、省、市有新政策出台,按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