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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327549014/2022-00164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2-09-20
文  号 分  类 政策解读
文  号 分  类 政策解读 时效说明
《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政策解读

现将《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22年7月,省政府将城市更新作为目标考核指标,对全省各市进行考核,市里将该任务分解到各县区,纳入市对县考核,考核名称为美丽宜居城市建设水平,考核总分值6分,城市更新分值为1.2分,主要考核内容是纳入省城市更新试点项目数量及推进情况。因我县城市更新工作实施意见未出台,导致我县城市更新工作比较滞后,无法制定更新计划和上报省试点项目。6月,我县从承担的政府投资项目里上报了8个项目,因类型过于单一不符合试点条件,未被选入省试点项目,经向省厅协调补报了1个项目(桃园片区更新),目前正在审核当中。

因此,我县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指导意见》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经过多次讨论修改,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了城市更新工作组织架构、任务分工和推进措施。

二、具体任务

1.实施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消除工程。加强城镇人员密集场所、学校等公共建筑、老旧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城市危房和老旧房屋安全排查,重点对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偏低、失修失养严重及其他因素产生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集中拉网式排查,扎实做好解危工作。科学确定整治方案,有力有序分类推进,实现清单化管理、动态化销号。围绕抗震加固、节能低碳、消防等重点改造领域,加强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应用,推动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消除和性能提升。(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属地街道)

2.实施市政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持续开展市政管网更新改造和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统筹防洪排涝工作,系统推进全域海绵城市建设和易淹易涝片区整治。强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地下空间利用一体化推进,增强城市交通、供气、供水、供热、排水、照明、供电、信息通信、环卫等设施供给能力,持续推进“城市家具”整治更新。推动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建立城市水、电、气、桥梁、综合管廊等设施风险监测、分析预警、联动处置的系统和机制,提升城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城管局、交通局、工信局、供电公司)

3.实施老旧住区宜居改善工程。聚焦建筑质量差、公共空间不足、设施老化等问题,统筹推动老旧小区、棚户区、城中村、危旧房等改造,合理确定改造内容。围绕环境提升和文教体卫等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通过设置物流快递、垃圾分类、充电桩、体育健身、城市书屋、停车等设施,提升居住社区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支持老旧小区“15分钟生活圈”内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整理腾退出的土地,优先用于教育、医疗卫生、托育、养老、公共停车等设施,打造完整社区。围绕“一老一小”需求,加强适老化、适幼化改造,建设全龄社区。推动城市住区与街道空间塑造的有机融合,积极推进住区街区一体化联动改造。健全统筹协调、居民参与、项目推进、长效管理等机制,积极探索政府、居民、市场成本共担、利益共享的模式。(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宣传部、卫健委、城管局、教体局、属地街道)

4.实施低效产业用地活力提升工程。坚持“先立后破”,引导不符合导向或效益低下产业退二优二、退二进三,积极推进存量用地盘活利用,充分用好计划指标、土地供应、二级市场和综合整治等土地政策,健全收益分配机制,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强闲置低效厂房、仓库等更新改造,植入文化创意、科技研发、“互联网十”等新业态,实现高效复合利用。鼓励低效商务楼宇、商业商贸综合体、交通综合枢纽周边等改造,通过嵌入式产业空间、创新空间,塑造综合功能、激发城市活力。推进产业园区和城镇生活区设施共享、空间联动和功能融合,提升整体品质、促进职住平衡,加快产城融合发展。(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发改委、商务局、工信局、属地街道)

5.实施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程。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的传统肌理、历史环境、街巷风貌和空间尺度。坚持应保尽保、以用促保,活化利用历史建筑、工业遗产等,采用小规模、渐进式有机更新方式,在保持原有外观风貌、典型构件的基础上,通过加建、改建和添加设施的方式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要,打造"主客共享"的品质场所、文化空间。将历史文化保护融入城乡建设与百姓生活,推动建设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的美丽涟水。(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文旅局、属地街道)

6.实施城市生态空间修复工程。有序推进受损水体岸线、城市废弃地及污染土地等生态修复,通过生态治理、景观改造、设施建设等措施,恢复城市自然生态。合理优化绿化空间体系,通过拆违建绿、破硬复绿、见缝插绿等措施,织补拓展口袋公园、便民绿地,构建完整连贯的绿地系统。鼓励因地制宜推动单位绿地对外开放。加强城市园林绿地、滨水空间的有机串联以及与城市公共生活的有机融合。(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住建局、水利局、交通局、属地街道)

7.实施城市数字化智慧化提升工程。结合城市更新适度超前布局基于数字化、智慧化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环境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和物联网应用,改造交通、水电气热等终端系统,建设智能停车设施、智能电杆等,推动智慧城市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为5G的综合运用提供支撑。探索建设“城市大脑”,构建“数字驾驶舱”,实现城市管理态势全面感知,推动建设基于城市信息模型(CIM)、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技术的应用平台。丰富智慧城市应用场景,促进线上线下资源有效整合利用,发展体验式消费、个性化需求定制服务等新业态,推进智慧楼宇、智慧社区、智慧街区、智慧商圈等建设,夯实城市智慧化治理和数字化创新发展基础。(牵头单位:工信局 责任单位:发改委、交通局、住建局、城管局)

三、主要措施

1.开展城市更新体检评估。结合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等工作,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帮助建立城市更新体检评估制度,开展社会公众意愿调查,聚焦隐患消险、设施提升、住区改善、产城融合、文脉保护、生态修复和数字化、智慧化提升等领域,系统评估区域发展现状,诊断“城市病”问题。

2.制定城市更新行动计划。根据体检评估发现的问题和短板,统筹考虑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制定至“十四五”末的城市更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应坚持绿色低碳发展,注重历史文化保护,推动城市适老化和智慧化建设,根据现有支持政策和财政承受能力确定城市更新的目标、范围、项目清单和时序安排,明确资金投入和来源测算、运营管理以及保障措施等。

3.编制更新项目实施方案。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由更新项目牵头单位编制。实施方案的编制应以高品质空间营造和活力运营为目标,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整体策划、建筑设计、建设内容、资产盘活、资金统筹及运营管理等。注重通过前期深度策划,鼓励功能混合和用途兼容,形成适应性强、包容性强的项目实施方案。注重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高市场主体参与度,发展新业态、新场景、新功能,增强更新项目运营管理的可持续性。

4.开展城市更新试点工作。承担重点任务的单位要针对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实施政府投资项目,积极申报城市更新试点项目,每年至少上报1个项目,并纳入县高质量跨越发展考核指标,以点带面,稳妥推进。通过试点积累经验、形成示范,逐步推广。试点申报应有明确的行动计划和实施方案,优先启动问题调查实、公众意愿强、对策措施新、资金平衡优、政策运用好、社会参与度高的项目开展试点。

5.强化城市更新精细化管理。城市更新应坚持设计、建设、管理并重,以“绣花”功夫推进城市更新项目精细化管理,优化项目组织协调,加强空间整合和时序衔接。规范更新项目实施,紧抓项目质量和安全生产,最大限度降低对群众生活和城市运行的影响。积极探索项目新型施工工艺、组织方式、建造方式和长效管理模式,高质量、高标准推动城市更新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