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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327549014/2022-00160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2-09-20
文  号 涟政办发〔2022〕18号 分  类 政府文件
文  号 涟政办发〔2022〕18号 分  类 政府文件 时效说明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县政府十七届第12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涟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为进一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实现城市布局优化、人居环境改善、产业升级增效、文化记忆延续,促进城市能级和竞争力的持续提升,根据有关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决策部署,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蓝图,以发展更有活力的城市经济、创造更加包容的社会体系、打造更可持续的城市环境为目标,推进城市功能结构调整、区域治理和谐、生态环境修复,实现“美丽涟水”的建设愿景。

(二)目标任务

到2025年,城市更新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打造一批具有涟水特色、走在全市前列,可推广、可复制的城市更新试点项目,逐步建立具有较高质效的城市更新工作机制,推进城市整体性、系统性、生长性变美、变强,让城市更安全、更宜居、更美丽、更有活力。到2035年,具有涟水特色的城市更新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美丽城市建设在省、市有位置、有影响。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以补短板、惠民生、增活力为更新重点,集中力量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高品质生活空间。把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有机结合起来,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推动形成城市更新的多元合力,使城市更新行动成为共建共治共享美好家园的生动实践。

2.坚持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强化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合理利用,延续历史文脉,让城市留下记忆,让人们记住乡愁。要以创造历史、追求艺术的高度负责精神,在城市更新中增强审美韵味、文化品位。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积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把绿色低碳理念融入城市更新行动,为人民群众创造优良人居环境。

3.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城市发展规律,聚焦城市更新重点领域,统筹整合属地镇街和各部门的资源,积极开展路径创新、政策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着力解决城市存量片区功能设施陈旧老化、人文生态保护不足、安全风险隐患较多、人居环境体验较差等突出问题,努力走出一条独具涟水特色的城市更新之路。

4.坚持系统谋划、整体推进。统筹近期和远期目标,统筹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利用,统筹线上线下场景融合,增强城市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和文脉延续性。依据“十四五”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树立全生命周期管理意识,一体化考虑策划、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和管理,统筹谋划、整体推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5.坚持守住底线、科学管理。统筹发展和安全,将安全发展理念贯穿城市更新行动各领域和全过程,注重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筑牢安全底线,打造韧性城市。加强精心设计、精致建设和精细管理,明确负面清单,让更新项目成为提升城市宜居水平、激发城市经济活力、推动社会融合发展的策源地。

二、重点任务

(四)实施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消除工程。加强城镇人员密集场所、学校等公共建筑、老旧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城市危房和老旧房屋安全排查,重点对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偏低、失修失养严重及其他因素产生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集中拉网式排查,扎实做好解危工作。科学确定整治方案,有力有序分类推进,实现清单化管理、动态化销号。围绕抗震加固、节能低碳、消防等重点改造领域,加强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应用,推动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消除和性能提升。(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属地街道)

(五)实施市政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持续开展市政管网更新改造和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统筹防洪排涝工作,系统推进全域海绵城市建设和易淹易涝片区整治。强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地下空间利用一体化推进,增强城市交通、供气、供水、供热、排水、照明、供电、信息通信、环卫等设施供给能力,持续推进“城市家具”整治更新。推动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建立城市水、电、气、桥梁、综合管廊等设施风险监测、分析预警、联动处置的系统和机制,提升城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城管局、交通局、工信局、供电公司)

(六)实施老旧住区宜居改善工程。聚焦建筑质量差、公共空间不足、设施老化等问题,统筹推动老旧小区、棚户区、城中村、危旧房等改造,合理确定改造内容。围绕环境提升和文教体卫等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通过设置物流快递、垃圾分类、充电桩、体育健身、城市书屋、停车等设施,提升居住社区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支持老旧小区“15分钟生活圈”内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整理腾退出的土地,优先用于教育、医疗卫生、托育、养老、公共停车等设施,打造完整社区。围绕“一老一小”需求,加强适老化、适幼化改造,建设全龄社区。推动城市住区与街道空间塑造的有机融合,积极推进住区街区一体化联动改造。健全统筹协调、居民参与、项目推进、长效管理等机制,积极探索政府、居民、市场成本共担、利益共享的模式。(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宣传部、卫健委、城管局、教体局、属地街道)

(七)实施低效产业用地活力提升工程。坚持“先立后破”,引导不符合导向或效益低下产业退二优二、退二进三,积极推进存量用地盘活利用,充分用好计划指标、土地供应、二级市场和综合整治等土地政策,健全收益分配机制,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强闲置低效厂房、仓库等更新改造,植入文化创意、科技研发、“互联网+”等新业态,实现高效复合利用。鼓励低效商务楼宇、商业商贸综合体、交通综合枢纽周边等改造,通过嵌入式产业空间、创新空间,塑造综合功能、激发城市活力。推进产业园区和城镇生活区设施共享、空间联动和功能融合,提升整体品质、促进职住平衡,加快产城融合发展。(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发改委、商务局、工信局、属地街道)

(八)实施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程。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的传统肌理、历史环境、街巷风貌和空间尺度。坚持应保尽保、以用促保,活化利用历史建筑、工业遗产等,采用小规模、渐进式有机更新方式,在保持原有外观风貌、典型构件的基础上,通过加建、改建和添加设施的方式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要,打造“主客共享”的品质场所、文化空间。将历史文化保护融入城乡建设与百姓生活,推动建设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的美丽涟水。(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文旅局、属地街道)

(九)实施城市生态空间修复工程。有序推进受损水体岸线、城市废弃地及污染土地等生态修复,通过生态治理、景观改造、设施建设等措施,恢复城市自然生态。合理优化绿化空间体系,通过拆违建绿、破硬复绿、见缝插绿等措施,织补拓展口袋公园、便民绿地,构建完整连贯的绿地系统。鼓励因地制宜推动单位绿地对外开放。加强城市园林绿地、滨水空间的有机串联以及与城市公共生活的有机融合。(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住建局、水利局、交通局、属地街道)

(十)实施城市数字化智慧化提升工程。结合城市更新适度超前布局基于数字化、智慧化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环境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和物联网应用,改造交通、水电气热等终端系统,建设智能停车设施、智能电杆等,推动智慧城市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为5G的综合运用提供支撑。探索建设“城市大脑”,构建“数字驾驶舱”,实现城市管理态势全面感知,推动建设基于城市信息模型(CIM)、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技术的应用平台。丰富智慧城市应用场景,促进线上线下资源有效整合利用,发展体验式消费、个性化需求定制服务等新业态,推进智慧楼宇、智慧社区、智慧街区、智慧商圈等建设,夯实城市智慧化治理和数字化创新发展基础。(牵头单位:工信局 责任单位:发改委、交通局、住建局、城管局)

三、主要举措

(十一)开展城市更新体检评估。结合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等工作,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帮助建立城市更新体检评估制度,开展社会公众意愿调查,聚焦隐患消险、设施提升、住区改善、产城融合、文脉保护、生态修复和数字化、智慧化提升等领域,系统评估区域发展现状,诊断“城市病”问题。

(十二)制定城市更新行动计划。根据体检评估发现的问题和短板,统筹考虑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制定至“十四五”末的城市更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应坚持绿色低碳发展,注重历史文化保护,推动城市适老化和智慧化建设,根据现有支持政策和财政承受能力确定城市更新的目标、范围、项目清单和时序安排,明确资金投入和来源测算、运营管理以及保障措施等。

(十三)编制更新项目实施方案。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由更新项目牵头单位编制。实施方案的编制应以高品质空间营造和活力运营为目标,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整体策划、建筑设计、建设内容、资产盘活、资金统筹及运营管理等。注重通过前期深度策划,鼓励功能混合和用途兼容,形成适应性强、包容性强的项目实施方案。注重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高市场主体参与度,发展新业态、新场景、新功能,增强更新项目运营管理的可持续性。

(十四)开展城市更新试点工作。承担重点任务的单位要针对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实施政府投资项目,积极申报城市更新试点项目,每年至少上报1个项目,以点带面,稳妥推进。通过试点积累经验、形成示范,逐步推广。试点申报应有明确的行动计划和实施方案,优先启动问题调查实、公众意愿强、对策措施新、资金平衡优、政策运用好、社会参与度高的项目开展试点。

(十五)强化城市更新精细化管理。城市更新应坚持设计、建设、管理并重,以“绣花”功夫推进城市更新项目精细化管理,优化项目组织协调,加强空间整合和时序衔接。规范更新项目实施,紧抓项目质量和安全生产,最大限度降低对群众生活和城市运行的影响。积极探索项目新型施工工艺、组织方式、建造方式和长效管理模式,高质量、高标准推动城市更新项目建设。

四、保障措施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指挥长的城市更新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牵头部门,建立城市更新重大事项会商机制与更新项目联审的绿色通道。

(十七)加大政策支持。用好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城市管网改造、城市更新贷等政策,探索与存量更新改造相适应的建设、土地、规划、财政、审批等政策,积极争取金融机构政策支持,引导金融资本、社会力量参与城市更新。同时,建立城市更新专家指导委员会制度,积极邀请省市专家来涟开展陪伴式服务,培育城市更新专业人才队伍。

(十八)强化督查激励。紧密跟踪省政府督查激励政策,符合条件的项目要积极对接,争取更多政策和资金支持。

(十九)明确负面清单事项。在城市更新中应采用“微改造”方式,不得脱离实际,不得搞运动式推进,不得未批先建及违规编制、修改、批准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不得违法违规变相举债,切实防范金融风险,防止城市更新变形走样。坚持应留尽留,防止大拆大建,不大规模、强制性搬迁居民,尊重居民安置意愿,防止居民安置不到位,过渡时间过长。不得破坏老城区传统格局和街巷肌理,不得随意迁移、拆除历史建筑和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不得脱管失修、修而不用、长期闲置。杜绝“贪大、媚洋、求怪”乱象,严禁建筑抄袭、模仿、山寨行为。不得破坏地形地貌,不随意改变或侵占河湖水系,不过度硬化、景观化、亮化。不得随意改建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不得随意改老地名。不得私自移植古树名木,不得破坏古树名木生存环境,不得伐移老树和有乡土特点的现有树木。不得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不得在绿化中实施大面积硬质铺装、大型假山、喷泉水景等人工设施建设。

(二十)加强宣传培训。加大城市更新工作宣传力度,学习成功做法和有益经验。依托广播、电视、报刊、网络、讲堂和新媒体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强领导干部培训,在县党校、部门业务培训中增加城市更新相关课程,切实提高各级干部专业素养。

 


附件:

 

涟水县城市更新暨美丽宜居城市建设

工作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 挥 长:朱永兴  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副指挥长:李金平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郎跃明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马  荣  副县长

马仁慧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督察长

吴  勇  副县长

朱金文  县政协副主席、工信局局长

成    员:李凌峰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保军 县纪委常务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朱彦清 县住建局局长、人防办主任

王庆山 县财政局局长、县政府国资办主任

黄吕军  县发改委主任

陈永林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林业局局长

张  俊  县交通局局长

孙晓彪  县水利局局长

刘  庆  县城管局局长

周军霞  县文旅局局长

沈建国  县卫健委主任

汤胜国  县教体局局长

蔡志峰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于华军 县信访局局长

杨士勇 涟城街道办事处主任、县征收办主任

尚  伟  朱码街道办事处主任

禹成余 安东控股集团董事长

李  峰  供电公司总经理

指挥部下设一个办公室,五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住建局,负责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城市更新暨美丽宜居城市建设的文件精神,起草实施方案;牵头组织上报城市更新试点项目。

一、综合协调组

负责综合协调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情况综合,牵头开展实施方案制定、年度项目计划编排、城市更新试点项目申报。组织召开指挥部例会,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分析存在问题,研究针对性措施,会办重点事项,确定阶段性工作重点。(责任单位:住建局 成员单位:所有成员单位)

二、规划指导组

依据“十四五”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上位规划,合理划分城市更新单元;聘请第三方,开展城市体检,出具城市更新体检报告,编制城市更新规划、“十四五”城市更新行动计划,制定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建立城市更新项目库。(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成员单位:各属地街道)

三、资金保障组

主要负责统筹城市更新资金筹集和安排奖补资金,争取省级、市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引导社会投资人、国有企业、专业经营单位出资参与城市更新。指导镇街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争取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依法合规对实施城市更新的企业和项目提供信贷支持。(责任单位:财政局  成员单位:安东控股、项目责任单位、属地街道)

四、审批服务组

主要负责将城市更新项目涉及的立项、规划、用地、建设等审批手续纳入“绿色通道”,优化审批流程,简化报批手续。对不涉及土地权属变化和用地性质变更的项目、不涉及建筑主体结构变动的低风险项目,制定相关服务政策。健全相关各方联合验收机制。(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

五、项目督查组

主要负责对各单位工作落实、项目申报、项目进度进行督查。(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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