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27549014/2022-00159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2-09-27 |
文 号 | 涟政发〔2022〕87号 | 分 类 | 政府文件 | ||
文 号 | 涟政发〔2022〕87号 | 分 类 | 政府文件 | 时效说明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为推动农村电子商务深入发展,全力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完善我县农村电商市场体系、助力乡村振兴,经研究决定成立涟水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朱永兴 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副组长:姜井旭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李凌峰 县政府办主任
张溧翔 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王 飞 县商务局局长
陆士国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徐秀琴 县妇联主席
张 蕾 团县委副书记
张 俊 县交通局局长
王庆山 县财政局局长
徐 军 县人社局局长
黄 勇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周军霞 县文广旅游局局长
李亮亮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王晓忠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委网信办主任
宋 杰 县邮政公司总经理
张 旭 县供销总社主任
杨士勇 涟城街道主任
朱立成 保滩街道主任
尚 伟 朱码街道主任
华玉国 陈师街道主任
刘向前 南集镇镇长
管昌凯 黄营镇镇长
洪 军 唐集镇镇长
王 坤 石湖镇镇长
李雷鸣 大东镇镇长
杨 彦 五港镇镇长
朱飞雷 东胡集镇镇长
杨 东 岔庙镇镇长
丁元中 高沟镇镇长
魏加平 红窑镇镇长
钟天凯 梁岔镇镇长
徐建军 成集镇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务局,王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全力推进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为项目的顺利完成提供有力保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具体负责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推进工作的分管领导及业务人员,各镇(街道办事处)领导小组成员要具体到各行政村,并将文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电话:0517-82392932)。
附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涟水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政府办: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专栏,及时公开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相关信息,负责综合示范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项目推进工作机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各相关单位按照分工履行好各自职责,共同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
商务局:做好全县农村电子商务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制定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建设的总体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分解、落实推进好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建设的各项工作。
经济开发区:负责提供园区电商园作为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及物流分拨中心建设地点,并协助项目单位解决建设过程中的水、电、网络、通讯等问题。
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网销产品的区域品牌打造,电商扶贫项目对接、实施和管理,做好电子商务综合智慧管理系统建设的各项工作。
交通局:配合制定和落实县、镇、村电子商务物流发展规划,构建全县农村物流配送体系,指导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的对接,牵头整合全县快递物流行业,实现快递上下行共同配送,达到提速降费的要求。
财政局:监管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的支付与使用,审核《涟水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规有效,并按项目实施进度拨款。
人社局:负责对电商企业提供人才引进、技能培训等相关服务和政策支持。组织返乡农民工、失业人员参加电子商务技能培训,带动电商就业创业。
市场监管局:加强对电子商务企业和网店诚信教育和监管,保护消费者网络消费的合法权益。负责对电商销售产品品质检测分析和质量监管,制定涟水农产品网货标准。
工信局:推动全县电子商务大数据及云计算应用;负责引导鼓励工业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负责解决电商企业生产过程中的遇到的相关问题。
团县委:组织农村青年、返乡大学生参加电子商务技能培训,带动电商就业创业。
县妇联:组织农村妇女参加电子商务技能培训,带动电商就业创业。
文广旅游局:负责乡村旅游、餐饮、民俗等特色产品的调查,形成基本情况档案或报告,并制定旅游景点及配套服务业的电子商务转型发展措施,利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营销和推广。
融媒体中心:负责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相关的各类媒体宣传推广和舆论引导。
网信办:配合做好农村电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工作。
邮政公司:配合研究制定全县快递业发展规划,规范快递网点布局;配合开展各级农村电商快递物流仓储、分拨、配送体系建设,促进城乡快递物流快速发展;发挥农村邮政资源优势,协助整合全县快递物流企业资源,积极探索建立农村电子商务上下行流通解决方案,降低物流成本,打通“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
供销社:负责建立完善供销体系,大力开展网络营销,推进农村基层供销网点电子商务服务体系与村级电商服务站点的联动整合建设。
各镇(街道):负责辖区内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应积极组织、协调、配合和支持县直有关单位和示范项目建设实施单位在其辖区内开展的有关工作。负责镇级、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选址和业务用房提供(原则上选用公房),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组织镇、村人员参与电子商务创业培训;组织辖区内电子商务服务站人才招募、运营、维护管理和安全监督,协调电商发展工作中的相关事宜。负责收集贫困群众生产的农产品,汇集到线上线下扶贫产品体验展示中心进行集中展示销售;建立扶贫产品持续保障供应机制。
涟政发〔2022〕87号-关于成立涟水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领导小组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