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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31222/2022-00041 发布机构 南集镇 公开日期 2022-05-20
文  号 南政发〔2022〕26号 分  类
文  号 南政发〔2022〕26号 分  类 时效说明
关于印发《南集镇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政发〔2022〕26号



关于印发《南集镇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属)各单位:

现将《南集镇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希望认真贯彻落实。



涟水县南集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0日




南集镇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细化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根据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消防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消委办〔202214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淮安〔202211号)、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淮消委办 〔20223号)和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涟消委办 〔202210号)要求,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坚持底线思维,克服麻痹思想,深刻吸取近年来特别是今年省内外发生的典型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推动强化消防安全红线意识,织密织牢党政领导和部门监管责任体系,压紧压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精准发现和严厉查处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坚决防范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检查时间

全镇消防安全大检查时间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党的二十大胜利闭幕后结束。

三、重点任务

1.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节安全”的原则,紧盯事故频发多发、风险等级较高、容易漏管失控的重点区域、重要环节,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深入扎实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镇消委会成员单位)

2.按照职责分工,聚焦易燃易爆企业、公众聚集场所、商住混合体等高风险场所,宗教活动场所、文化旅游场所、学校、托育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涉疫场所、文物古建筑等重要场所、群租房、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等亡人火灾多发场所,持续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各村居、镇消委会成员单位)

3.按照园区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要求,所属村(居)、园区主管部门持续深入企业开展排查整治;各有关部门依据职责落实对园区企业监管责任。按照“一园区一策”建设市政消火栓、消防取水码头等。(各村居、经济建设和发展局、农村工作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4.按照职责分工,全面深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强化电动自行车流通、改装、停放、充电以及电池强制报废、回收利用等全流程监管,大力推广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桩。(派出所、村建办、市监分局)

5.依据职责对彩钢板等领域采取全链条监督管理。(村建办)

6.按照县消委办《关于认真做好杨柳絮火灾防范工作的通知》(涟消委办〔20229号)要求,全面加强杨絮火灾防范工作。(各村居)

7.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要求开展一次自查自纠,排查结果在单位显著位置张贴公布。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时,单位第一责任人全程在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予以确认并组织整改。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制度,新入职员工未经消防培训一律不得上岗;消防控制室、电焊气焊等特殊岗位工作人员是否取得相应资质、持证上岗。(各村居、经济建设发展局、农村工作局)

8.依法对擅自投入使用、营业或失实承诺的公众聚集场所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对逾期不整改问题隐患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派出所)

9.依法采取停产停业、临时查封、强制执行等措施,从快、从严、从重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派出所)

10.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派出所)

11.强化疫情防控期间消防安全工作,对疫情隔离点、定点收治医院、核酸化验点等涉疫重点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卫生院)

12.对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列出清单、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基层难以解决的重要问题,及时报告党委政府协调解决。(各村居、镇消委会成员单位)

四、检查方式

(一)全面自查。自查工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主管”责任,由各村(居),镇消委会成员单位组织实施,充分发挥消委办统筹协调职能,加强组织发动、业务培训和联系指导;在督促社会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相关行业部门重点对消防安全高风险场所进行全面检查。消防安全自查工作要贯穿大检查全过程,针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动态调整部署,务求取得买效。

(二)专项检查。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统筹全镇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从“条”上推动消防安全大检查,紧密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工作要求,聚焦15条硬措施,突出整治工作重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

(三)开展回头看检查。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后的关键期,对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开展“回头看”检查,推动进一步巩固提升治理成效。各村(居)、镇消委会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加大排查整治和督导检查力度,及时总结经验,固化有效做法,坚持举一反三抓整改,立足整改抓提升,不断提高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质消防安全水平。在综合督导检查基础上,对不放心的薄弱地区、部位和环节,进行重点关注,严防漏管失控问题发生,全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这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在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下,镇消委办牵头统筹调度推进和组织综合督导检查。各村(居)、镇消委会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落实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强化问题整改。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要加强技术指导服务,通过消防安全大检查真正解决重大风险和突出问题,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三)抓好工作统筹。要将消防安全大检查与三年行动各项任务相结合,与“十四五”消防规划宣贯实施相结合,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加快推动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对问题隐患突出的单位要及时曝光,切实强化教育引导和震慑警示作用,营造全社会关注消防、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督导问责。各村(居)、镇消委会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对本地区、本条线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组织,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要及时采取约谈、通报等形式,督促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大排查期间,因防控履职不力、漏管失控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发生火灾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本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实行月报制,各村(居)、镇消委会成员单位请于每月1日前报送上月工作情况。联系人:唐煌,联系电话:15751472244

附件:1.南集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名单



附件1:


南集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任:薛必猛  党委书记

刘向前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主任:潘效彬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王祝迎    派出所所长

左斌    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唐煌    专职消防工作人员

成员:孙状    团委书记、为民服务中心负责人、组织员

朱延明    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局长

张绍刚    经济发展和建设局局长

徐勤洲    农村工作局副局长

禹卫峰    社会治理指挥中心主任

何晓云    社会事业局副局长

袁成亮    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沈辰    司法所负责人

朱权    水利站站长

朱中苏    信访办主任

张坤    民政办负责人

袁勇    村建站负责人

戴安刚    南集中学校长

沈锐    南集中心小学校长

王保东    卫生院院长

王锐    供电所所长

各村(居)党总支书记

各村(居)网格员

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消防办),潘效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唐煌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为派出所联防队员杨士忠。

南政发2022-026号(05-20):关于印发《南集镇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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