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331716/2022-00046 | 发布机构 | 岔庙镇 | 公开日期 | 2022-04-27 |
文 号 | 岔发〔2022〕24号 | 分 类 | |||
文 号 | 岔发〔2022〕24号 | 分 类 | 时效说明 |
各村(居)党总支、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部门,驻镇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和镇党委政府部署安排,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批示和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以全面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15条硬措施为抓手,以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为底线,织牢织密党政领导和部门监管责任体系,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紧密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巡查督导,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细致排查整治风险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以实际行动和过硬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安排
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党的二十大胜利闭幕后结束,各村(居)、条线、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迅速部署安排,推动大检查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一)全面自查。各村(居)、条线、部门要立即动员部署、迅速组织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安全生产自查。要深刻汲取近期各类安全事故的教训,聚焦13条55项硬措施,有针对性地明确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实施方式,压实各方责任,提出工作要求,督促企业、单位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要坚持全面推动、立查立改、标本兼治,对重大风险隐患要分级建立台账清单,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于重大突出问题要强化协调配合,在责任体系、源头管理、过程控制、制度机制、风险防控、监管手段等方面集中攻坚解决,特别是“三管三必须”不落实、新业态新经济监管职责不清等突出问题,要综合施策、建章立制,拿出实用管用的硬措施、硬办法,推动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安全生产自查工作要贯穿大检查全过程,针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动态调整部署,务求取得实效。
(二)专项检查。各部门要从“条线”上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经济发展和建设局、社会事业局、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派出所等重点部门和单位要紧密结合专项整治,研究制定专项检查方案,立即部署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紧盯事故频发多发、风险等级较高、容易漏管失控的重点区域、重要环节,全面排查整治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指导帮助各村(居)、企业等单位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从根本上堵住漏洞、消除盲区。
(三)综合督导检查。抽调党政办、安监办等部门人员,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各村(居)、条线、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综合督导检查贯穿大检查工作全程,重点检查各村(居)、条线、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情况和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对综合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各地及有关部门强化整改,对重点难点问题要盯住不放、一督到底。
(四)“回头看”检查。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后的关键期,组织对各村(居)、条线、部门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提升工作成效。各村(居)、条线、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及时总结经验,固化有效做法,坚持举一反三抓整改,立足整改抓提升,不断提高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质安全水平。在综合督导检查基础上,对问题隐患突出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强化检查督办力度,压紧压实责任,全面整治问题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主要内容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主要围绕省市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重要举措的实施意见》,紧密结合镇55项重点任务,对标对表、深入查找、坚决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
(一)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1.各村(居)、各单位是否自觉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是否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是否制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对属地、条线工作进行网格化职责明确。
2.各村(居)、各单位是否定期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是否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提升安全生产治理水平。
3.各村(居)、各单位是否定期主持召开会议,研究本辖区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主动协调跨辖区、跨区域安全生产工作。
4.各村(居)、各单位是否把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是否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并对照年度工作清单,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5.是否把村(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体系;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列入综合考核述职内容。
6.各班子成员是否按照职责分工﹐协调条线、部门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
7.各专项整治组是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发挥行业统筹作用,加强会商协同,研判重大安全风险、滚动排查整改重大安全隐患。
8.按省有关要求,协助镇安委办实体化运行,明确专门机构人员承担安委办工作。
(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9.各条线、部门是否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生产职责任务清单,管好“表内的”“审批的”同时,又要管住“表外的”“未批的”。
10.是否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明确流动加油站点等职能交叉和电化学储能、“密室逃脱”、民宿等新业态新风险安全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漏洞。
11.各专项整治牵头单位是否切实履行牵头职责,做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是否推动危化品、燃气、道路运输、电动自行车等领域涉及的有关部门抓实全链条安全监管。
(三)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追究情况。
12.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是否追究生产经营单位直接责任,是否追究属地村(居)领导责任,条线、部门的监管责任。
13.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属地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甚至放任不管的,是否依规依纪依法追究村(居)、条线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14.是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督导制度,严肃督导纪律,推动责任落实。
15.是否坚持并完善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制度,对达到相应事故等级或一段时间内事故多发频发的有关村(居)、条线和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否组织约谈并在全镇通报。
16.是否及时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确保责任追究到位、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四)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17.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认真对照《安全生产法》明确的七项职责,推动工业企业安全风险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18.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装卸单位以及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19.是否推行危化行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积分动态管理制度。推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责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持续运行情况是否定期检查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
20.企业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是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总责,对推卸责任、设置追责“防火墙”的企业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是否重惩重罚。
21.是否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等制度。
22.深化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严重违法失信的生产经营单位及主要负责人等有关人员是否列入失信名单,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23.是否通过举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班等方式,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能力。各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组织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提升全员安全文化素养,带领企业员工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
(五)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24.是否制定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全面开展面上检查,实现全行业、全领域、全链条覆盖。
25.是否结合安全生产“三年大灶”持续攻坚行动﹐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燃气两个集中整治,是否突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是否推动“三年大灶”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26.是否迅速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立足危化品、道路运输、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精准排查整治,全力防范风险。
27.是否严厉查处疫情防控条件下商场、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封闭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等违法行为检查频次,发现问题是否及时整改到位。
28.是否开展“厂中厂”专项检查,排查镇工业集中区、创业点内、村(居)属地企业,是否围绕出租厂房合法性、承租经营主体合规性、出租承租双方安全管理责任落实等开展排查治理,确保相关风险管控到位、隐患整改到位。
29.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清单化管理制度。是否全面深入排查隐患,列出隐患清单,压实责任、限期整改,实行整改销号闭环管理。是否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分级挂牌督办,对排查整治不认真﹐未列入清单、经查实属于重大隐患的是否从严从重追究责任。对重大事故隐患拒不整改的是否停产停工、追究刑责。
30.是否建立通畅的沟通联络机制,建立工作例会机制,是否定期对村(居)、各条线和部门大检查开展情况开展现场调研或调度,及时协调、会商解决大检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六)项目审批安全红线把守情况。
31.是否严格项目准入,工业、村建、安全、环保等部门是否制定安全审查规范,嵌入内审程序。是否落实危化品“禁限控”目录,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达不到安全标准的新改扩建项目,一律不予立项、审批。
32.是否加快淘汰高危落后产能,减少高危险性、高敏感度的生产企业。对承接的产业转移项目是否开展集中检查,不达安全标准的不能上马和开工,已经运行的坚决整改。
33.是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是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落到实处。
34.是否开展危化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冶金等行业领域高危项目和人员密集场所审批情况专项检查,是否全面排查“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以集中审批为名降低安全门槛等行为。
(七)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行为查处情况。
35.是否开展清查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专项行动,对高危行业违法分包转包行为,是否严肃追究发包方、承包方法律责任。是否坚持“谁的资质谁负责、挂谁的牌子谁负责”,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严格追究资质提供方的责任。
36.是否深入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检查,查处存在的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分包和施工企业及个人挂靠、出借资质等违法行为,是否进一步强化对工程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监理等参建主体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全面整治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37.是否开展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发现违规挂靠资质的,严肃查处;是否对危化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消防等领域项目中各中介机构执业行为开展检查,确保履职到位。
(八)劳动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情况。
38.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按照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是否按照《安全生产法》等规定,完善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和内部管理协调机制,危险岗位劳务派遣用工和灵活用工是否有未经培训合格的上岗。
39.生产经营单位是否主动减少危险作业领域灵活用工人员,提高工人安全素质,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精简人员要妥善安排其他岗位,是否以安全生产名义辞退农民工,规上企业要带头做好相关工作。
40.村建、安监等部门对劳务派遣用工和灵活用工人员数量较多的行业领域,是否重点加强执法检查,严厉查处涉及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的违法行为。是否开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
(九)“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
41.是否围绕重点行业领域、重点环节、重要节点进行集中整治。是否对野蛮施工破坏燃气管道、危化品非法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储存、建筑无资质施工和层层转包,客车、“黑车”等非法营运、流动加油车(点)非法经营、违法违规小化工等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42.是否狠抓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的处理,对顶风作案、屡禁不止以及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是否依规依纪从重处罚、公开曝光,起到震慑警示和宣传教育作用。
43.是否深挖严打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对“猫鼠一家”的腐败问题,纪检监察机关是否严肃处理。
(十)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44.是否统筹推进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45.是否配合上级扎实开展“双提升、双适应”(提升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提升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适应高质量跨越发展需要,适应“项目为王、环境是金”营商目标需要)主题活动。
(十一)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情况。
46.是否鼓励社会公众通过“12350”举报热线、“0517-82381995”县级举报电话、“0517-82480011”镇举报电话、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对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47.是否用好“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内部员工举报违法行为。
48.是否参照《涟水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违法行为的人员进行奖励。
(十二)事故瞒报谎报迟报漏报行为查处情况。
49.是否严格落实事故直报制度,是否对安全生产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直接责任人、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的人员从严追究责任。
50.是否由上级安委会挂牌督办初步认定的瞒报事故并在必要时提级调查。
51.是否将瞒报、谎报的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人员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十三)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52.各村(居)、条线和部门是否根据当前形势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53.是否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医院等涉疫场所建筑质量、消防、电气安全管理,确保交通卡口查验和涉疫物资生产等涉疫环节绝对安全。
54.是否妥善处理监管和服务的关系,对重大项目、重点企业指导服务到位,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小散乱”企业是否依法采取精准执法措施。
55.是否对特困行业纾困解难保障安全管理,对复工复产企业指导服务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其他三套班任副组长,镇有关部门和村(居)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居)、条线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落实落细职责分工,成立工作专班全面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细落实,确保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二)强化整改问效。要组织专业力量深入现场严督细查、服务指导,通过大检查真正解决安全问题、提高安全水平。要充分运用座谈交流、重点谈话、突击检查、明查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方法掌握一手信息、发现真实问题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曝光等方式督促村(居)和有关部门强化责任措施落实,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对监管不力、履职不力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相关责任人,要严查严处、严肃追责。要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创新机制手段,推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
(三)做好工作统筹。要统筹好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服务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大局的关系,既要迅速开展,又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加强个人防护。要提高大检查的精准性、有效性,不得随意向各村(居)和企业下达指令、提出要求,责令停产停工等行政强制措施必须依法按程序办理,决不能影响地方和企业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四)严格工作纪律。各村(居)、条线和部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注重对重点企业单位的明查暗访,严防摆拍式、作秀式检查,确保查出实实在在的问题和隐患。要积极配合督导检查组工作,做好现场督导检查的对接,严禁形式主义、弄虚作假。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行月报制,各专项整治工作组每月3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镇安委办。
附件:1.岔庙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岔庙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分组安排
3.现场检查隐患和问题清单和复查表
中共涟水县岔庙镇委员会
涟水县岔庙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7日
附件1
岔庙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张建国 党委书记
杨 东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殷作梅 人大主席
王付忠 党委副书记
余彬彬 纪委书记
贾海龙 组织委员
汤登辉 政法委员
杨 阳 宣传委员
王 永 统战委员、副镇长
唐流成 人武部长
陈 诚 副镇长
吴 未 副镇长
于 伟 派出所所长
成 员:姜 楠 党政办副主任、党建办副主任
周华林 社会事业局局长
别同祥 农村工作局局长
孙云谦 经济发展和建设局局长
王 健 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朱士平 社会事业局副局长
张连云 市场监督管理局岔庙分局局长
薛剑峰 卫生院院长
王成贤 岔庙中学校长
徐广智 岔庙中心小学校长
各村(居)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镇安委办,陈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日常工作。
附件2
岔庙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分组安排
序号 |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 | 组长 | 责任人 | 责任部门和村(居) |
1 | 工业集中区及辖区内企业 | 吴 未 | 孙云谦 | 经济发展和建设局 |
2 | 宗教活动场所 | 王 永 | 朱飞平 | 相关村(居) |
3 | 文化旅游行业 | 殷作梅 | 周华林 | 社会事业局 各村(居) |
4 | 电力 | 吴 未 | 王 磊 | 供电所 各村(居) |
5 | 再生资源回收 | 吴 未 | 姜兴驰 | 经济发展和建设局 相关村(居) |
6 | 镇村建设及建筑施工、既有建筑 | 唐流成 | 程云佳 | 经济发展和建设局(村建办) 各村(居) |
7 | 城镇燃气(含加气站)、餐饮燃气及管道燃气、液化气充装点 | 唐流成 | 程云佳 | 经济发展和建设局 相关村(居) |
8 | 交通运输、群租房、道路交通 | 汤登辉、于 伟 | 赵国峰 | 派出所 各村(居) |
9 | 农桥、水利设施、农业机械、排灌站、林业、畜禽养殖场 | 王付忠 | 别同祥 陈以伟 王龙虎 | 农村工作局 各村(居) |
10 | 医疗卫生场所 | 殷作梅 | 周华林 | 社会事业局、卫生院 |
11 | 校园和校车 | 殷作梅 | 周华林 | 社会事业局、各学校 |
12 | 敬老院等养老服务机构 | 殷作梅 | 朱士平 | 社会事业局(民政办) 相关村(居) |
13 | 危险化学品、加油站、烟花爆竹、商业场所 | 陈 诚 | 王 健 | 综合行政执法局 相关村(居) |
14 | 特种设备 | 吴 未 | 张连云 | 市场局 |
15 | 消防安全 | 陈 诚 于 伟 | 王 健 韩娟霞 尹希军 | 消委会 |
16 | 重点企业 | 挂钩联系领导 | ||
17 | 村(居)属地 | 片 长 | 定村干部 总支书记 | 各村(居) |
附件3
现场检查隐患和问题清单
被检查单位名称 | 检查时间 | ||
单位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所属行业 | 主要风险 | ||
检查发现的 | 一般问题和隐患: | ||
是否现场整改: | |||
检查人员: 专家: | 被检查单位(签字): |
复查表
单位名称 | 主要负责人 | ||
地址 | 复查时间 | ||
复查意见 | |||
复查人员 (签字) | 被复查单位负责人 (签字) |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