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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31716/2022-00034 发布机构 岔庙镇 公开日期 2022-04-09
文  号 岔发〔2022〕13号 分  类
文  号 岔发〔2022〕13号 分  类 时效说明
关于印发《岔庙镇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的通知

各村(居)党总支、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部门、驻镇各单位:

经研究同意,现将《岔庙镇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涟水县岔庙镇委员会

涟水县岔庙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9日

 

 

 

 

岔庙镇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为了加强镇党委对平安岔庙建设的领导,保障平安岔庙建设各项任务有效落实,根据中央关于深化平安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平安江苏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市委平安淮安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县委平安涟水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则。

 

一、总 则

第一条  平安岔庙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着力点,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落脚点,统筹好全镇政法系统和相关部门的资源力量,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良好局面,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持续保障社会安全稳定,为岔庙高质量跨越发展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第二条  领导小组是镇党委议事协调机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其他三套班领导担任,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成员单位的确定及变更,应报领导小组批准同意。

第三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岔庙镇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平安岔庙办),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平安岔庙办设在镇社会治理指挥中心。

第四条  领导小组下设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镇域社会治理、反邪教、公共安全、重点人群、宣传舆情等8个工作协调小组,负责统筹各专项工作。

第五条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明确一名人员担任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单位平安建设方面相关工作及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

 

二、职责任务

第六条  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统筹、协调安排、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事关全镇平安建设的各项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省、市和县委关于平安建设的决策部署,组织领导平安建设工作。

(二)研究确定平安建设的重大原则和方针政策,研究确定平安建设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研究审议平安建设重要工作意见,研究解决平安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一部署全镇平安建设各项重点任务。

(三)对全镇平安建设工作作出部署,指导、推动、督促平安建设重大政策措施的组织落实。

(四)组织领导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的完善落实、督导考核、表彰奖励、评优评先、责任追究等工作。

(五)协调指导平安建设领域相关规章制度建设。

(七)办理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条  领导小组各专项工作组主要职责任务是:

(一)政治安全工作协调小组主要负责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各方资源力量,推动协调解决事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的重大问题,加强政治安全形势的分析研判和监测预警,深入排查、严密防范、依法打击各类政治安全风险事件。

(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协调小组主要负责综合分析研判涉稳情报信息,加强重大社会矛盾风险监测预警和排查化解;加强协调督办,统筹做好群体维权类案件的应对处置工作;统筹协调全镇反恐工作,做好反恐情报的研判分析和预警防范,依法严厉打击暴恐案件,做好重大恐怖暴力事件应急处置、善后处理等工作,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对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三)社会治安工作协调小组主要负责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形势的分析研判和监测预警;研究完善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监管等相关制度,推动落实有关公共安全工作;研究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形成打击整治违法犯罪合力;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开展重点行业整治,健全完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长效机制:持续深化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建设。

(四)镇域社会治理工作协调小组主要负责统筹推进镇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各项任务,完善体制机制,开展调查研究,着力解决镇域社会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研判社会矛盾纠纷,推动在镇域范围内预防化解重大矛盾纠纷;深化网格化社会治理,加快推进村(居)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五)反邪教工作协调小组主要负责反邪教斗争总体形势的分析研判,统筹推进反邪教斗争行动和重点任务,统筹防控警示宣传,督办有关单位反邪教工作落实情况。

(六)公共安全工作协调小组主要负责健全公共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公共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公共安全应急预案,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民危机意识和安全意识,提高全社会抗风险能力。

(七)重点人群工作协调小组主要负责制定和完善对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涉毒人员、易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和重点青少年群体等重点人群的管理服务政策制度;研究和改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思想道德水平,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等工作。

(八)宣传舆情工作协调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完善加强宣传舆论引导相关制度,以平安岔庙为主题加强宣传,强化网络舆情的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和应急处置。

第八条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任务是:

8个专项工作协调小组组长单位须在各协调小组主要职责任务基础上,明确小组组织构架和协作单位,进一步细化分解相关工作。

(一)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平安建设中的职责任务。

(二)依法履职、依法行政,强化行业领域监管,分领域、分行业抓好工作落实,共同推进平安建设。

(三)加强信息共享、工作联动,推动平安建设相关法律政策研究,不断完善法治保障。

(四)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请示报告制度

第九条  领导小组要及时将需要提请镇党委研究决定的平安建设重要事项报请镇党委研究决定,及时向镇党委请示报告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

第十条  以下事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向领导小组请示:

(一)涉及平安建设工作全局、需要提请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村(居)、部门之间存在分歧,经反复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需要领导小组协调的重大事项。

(三)出台涉及平安建设的重要文件等。

(四)上级部门交办的涉及平安建设相关案(事)件和重大敏感案(事)件。

(五)涉及重要敏感对象的平安建设重大事项,以及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的重大敏感案(事)件的宣传报道和舆情处置应对。

(六)需要以领导小组名义召开会议或印发文件。

(七)其他应向领导小组请示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以下事项,各成员单位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一)本单位、本系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平安建设决策部署情况。

(二)本单位、本系统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和决定情况。

(三)本单位、本系统关于平安建设的重大部署及工作推进情况、典型案例、先进经验,每半年度、年度工作总结;每半年度、年度形势分析报告。

(四)涉及平安建设重大突发、敏感案(事)件和重大涉外案(事)件处理情况。

(五)在推进平安建设中发现的问题和有关政策措施建议。

(六)其他应向领导小组报告的事项。

第十二条  平安建设总体情况,以及领导小组牵头办理或统筹协调的重大事项,由领导小组统一向镇党委请示报告,各专项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协助做好工作。

第十三条  各村(居)平安建设领导小组每年工作情况以及平安建设工作的重大举措,应及时向镇领导小组报告。

 

四、会议制度

第十四条  领导小组实行集体讨论重大问题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

第十五条  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包括开展重大课题研究、督导调研、召开座谈会等。专题调研安排由平安岔庙办研究提出建议并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领导小组会议议题由平安岔庙办根据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要求,研究提出建议,报组长(或由其委托副组长)确定。办公室会议由平安岔庙办主任(或由其委托副主任)确定。

第十七条  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由平安岔庙办负责起草,由组长(或由其委托副组长)签发,作为会议决定事项的依据。会议纪要印发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

五、附则

第十八条     本工作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岔庙镇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平安岔庙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平安岔庙办)的工作,根据中央、省委、市委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平安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平安江苏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市委平安淮安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县委平安涟水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平安岔庙办是岔庙镇平安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指导、督促、协调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工作要求,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平安岔庙办设在镇指挥中心。平安岔庙办主任由镇政法委员兼任,社会治理指挥中心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成员为各部门负责人。

第三条  平安岔庙办实行主任负责制,由主任主持平安岔庙办的全面工作,负责审批平安岔庙办重要文件。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受主任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并负责签批平安岔庙办有关公文。

第四条  平安岔庙办主要职责是:

(一)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年度平安建设情况,研究提出年度工作要点,提交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研究有关方面向领导小组提出的平安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及相关请示,统筹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工作方案和措施。

(二)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平安建设工作的调研指导,收集汇总有关工作情况,提出推进平安建设对策建议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三)负责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平安建设督查检查、工作考评、责任追究等。

(四)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有关规定,做好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会议相关工作,经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准备会议议题、议程和材料,整理会议文件,负责会议精神的传达和推动落实。

第五条  平安岔庙办会议制度:

(一)由平安岔庙办主任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平安岔庙办组成人员全体会议,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联络员参加会议,研究有关问题,推动镇党委决策部署和领导小组工作要求的落实。

(二)适时召开办公会议、专题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等。会议议题由平安岔庙办主任根据领导小组组长指示或实际工作需要拟定。会议纪要由平安岔庙办主任签发。会议纪要印发镇委平安办组成人员、并报送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抄送与会议决定有关的专项工作协调小组及有关部门。

第六条  平安岔庙办加强综合协调、建立健全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商机制。按照领导小组会议要求,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领导小组各项部署落实。

第七条   平安岔庙办规范办文、办会和办事程序,提高办文水平、办会质量和办事效率;加强印章管理,实行用印登记、审批制度;统一管理文书档案。

第八条  平安岔庙办组成人员开展的各项公务活动必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以及县委相关规定精神,严守工作纪律和请示报告制度,严守保密法律法规,廉洁自律,自觉维护良好形象。

第九条  本规则由岔庙镇平安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岔发【13】关于印发《岔庙镇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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