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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27354/2022-00009 发布机构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公开日期 2022-04-21
文  号 涟文旅发〔2022〕8号 分  类 公共文化
文  号 涟文旅发〔2022〕8号 分  类 公共文化 时效说明
县文广旅游局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涟水县文化广电和旅游系统信息宣传工作,大力宣传我县文广旅系统取得的新成果和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营造文广旅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二、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以下信息报送情况:

1、省、市、县重要会议、重要政策措施出台后的贯彻落实情况,市、县主要领导重要指示、批示、讲话的贯彻落实情况。

2、列入省、市、县委县政府和文旅局年度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进展情况、问题分析、工作建议,受到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解决的进展及分析。

3、各单位、各科室在全省、全市领先的工作做法、具有示范意义的创新举措和创新成果。

4、各单位、各科室月度、季度、年度重要工作进展和成效。

5、各单位、各科室重要政策、文件制定实施情况,各类工作总结、前瞻性研究。

6、重要工作会议及上级领导视察、调研、检查情况。

7、反映工作中遇到的难点、痛点和盼点的问题及建议。

8、重大事件、突发事件等紧急信息。

9、各类公益活动、文化和旅游惠民便民信息。

10、其他需要上报的信息。

三、报送要求

1、各单位、各科室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2篇,其中反映重大活动、工作亮点、工作成效等的信息需在24小时内及时上报。   

2、报送信息力求图文并茂,凡能提供相关视频、图片、图表的,应在报送文字信息的同时,附上相关视频、图片、图表。  

3、所有信息发布前一律需经本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审核。审核完成后由局办公室统一扎口管理,并由张弼玺、陈怀远同志上报局各条线分管领导把关,经局主要领导审阅同意后方可对外发布至各级媒体。

四、媒体范围

1、中办、国办、文旅部网站。

2、省委办《信息快报》《信息专报》《江苏信息》、省政府办《江苏信息摘报》《每日要情》《专报信息》、省委宣传部《宣传工作快报》、《文旅江苏》《畅游江苏》杂志、省文旅厅网站。

3、市政府网站、市委办《信息快报》《信息专报》、市政府办《每日情况》《疫情简报》《专报信息》、市委宣传部《宣传信息周报》《淮安宣传》、市文广旅局网站、“文旅淮安”微信公众号。

4、县政府网站、《涟水通讯》。

五、奖惩办法及标准

1、为鼓励全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宣传信息工作,对在各类媒体上刊登信息的撰稿人进行奖励,国家级以上媒体1000元/篇,省级媒体500元/篇,市级媒体100元/篇,县级媒体50元/篇。同一或者雷同稿件不重复奖励,多人署名稿件的按一人的标准奖励。

2、省、市、县采用的政务信息按每篇300元、200元、100元给予奖励,获得领导批示的按2倍给予奖励。

3、省、市、县交流、调研材料按每篇150元、100元、50元奖励。

4、完不成规定任务的,每少一篇处罚责任人50元。

六、工作措施

1、明确专人报送。明确颜大文、张弼玺、陈怀远同志为局机关信息通讯报道员,局机关科室及下属单位分别明确1名信息员。

2、明确定期通报。局办公室每周统计一次信息报送情况,每月28日通报任务完成情况。

3、明确奖惩制度。宣传信息考核工作由局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具体负责考核和结果通报,每月兑现一次奖惩。

 

                         2022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