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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27928/2021-00046 发布机构 梁岔镇 公开日期 2021-10-30
文  号 梁政发〔2021〕43号 分  类
文  号 梁政发〔2021〕43号 分  类 时效说明
梁岔镇2021年度秋季秸秆“两禁一用”工作 实施方案

梁岔镇2021年度秋季秸秆“两禁一用”工作

实施方案

 

为全面完成我镇2021年秋季秸秆禁烧禁抛和综合利用工作目标任务,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健全组织

成立梁岔镇2021年度秋季秸秆“两禁一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苍凯、钟天凯

副组长:孙林、尹希明、徐军、姜继红、谢观中、朱金成、郑媛媛、王凯、李大可

成员:党政办、财政所、派出所、农技站、农机站、水利站、环保办、城管中队、综治办等部门负责人以及所有分工定村干部、各村(居)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三个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由谢观中兼任,三个小组分别为:

1、材料上报组

组长:谢观中  

成员:左治、潘辰龙

具体负责:做好秸秆“两禁一用”工作相关资料收集上报。

2、督查巡查组

(1)岗位督查组。

组长为书记、镇长,成员:全体三套班子领导。

主要职责:具体督查巡查组、处置组、镇村组干部在岗在位履行职责情况。

(2)秸秆粉碎还田巡查组。

组长:谢观中

成员:左治、潘辰龙、汪金城、左仁军

主要职责:督查各村(居)计划还田田块,有无收割机未安装粉碎抛撒装置下田作业,切碎是否达标,村组干部是否对收割机切碎作业进行管理,是否阻止没有安装切碎装置收割机的下田作业,并提交综合处置组依法处置;督查各村(居)秸秆还田质量,统计全镇还田面积,对接第三方核查,并调配好秸秆还田机械在全镇范围规范作业。

(3)综合巡查组

组长:谢观中

成员:城管中队全体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面禁烧禁抛上巡查,发现情况及时处置。

(4)综合处置组

组长:朱金成

成员:刘笑然、朱从银、宁军。

主要职责:对焚烧和乱抛秸秆的责任人进行经济和治安处罚,并及时通报各村(居)秸秆焚烧情况。   

具体处罚标准为:发现定村干部、村组干部、田块责任人不在岗的,第一次各罚款50元,第二次相关人员在推进会上说明原因,第三次视情节进行问责处理;发现一处着火点对点火者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谁烧罚谁、烧谁罚谁),并对村(居)支书、村(居)主要负责人、田块责任人同时罚款。发现收割机违规作业,粉碎未达标准(秸秆切碎长度不超过10公分,茬口不超过15公分),处罚机手不少于2000元,并扣押机械直至整改到位。发现将切碎秸秆运出田块乱抛乱堆的,有一处罚款农户不少于300元;发现在主要干道上打谷晒场的,要求农户现场交纳500元保证金,待秸秆清出路面并保证路面整洁后再退还保证金。

3、后勤保障组

组  长:姜继红

成  员:朱清、顾晨、包正飞

主要负责物资采购和值班期间伙食安排。

二、严格考核

今年秋季秸秆“两禁一用”工作对各村(居)实行保证金制度,每村(居)缴纳保证金3000元(其中村支书1000元),一律在10月24日前统一交到财政所。分片定村人员在秸秆禁烧期间必须到村(居)到组督查督促工作开展,中午及夜间每人每顿补助伙食费20元。

奖:凡今年秋季秸秆无焚烧、无乱堆乱抛现象的,按照缴纳保证金1:1进行考核配套工作经费。

惩:(1)发现收割机未安装切碎抛撒装置下田作业,而村组干部又不在现场处置的,处罚支书和包田块责任人各100元。

(2)凡发现全镇第一把火的村(居),处罚支书和包田块责任人保证金总额的50%,对相关责任人采取组织处理。

(3)凡被遥感卫星和省市领导发现并通报的,扣除村(居)支书、包田块责任人全部保证金,对相关责任人采取组织处理。

(4)凡被县领导和县督查组发现一处着火点并被县通报的,处罚支书、包田块责任人交纳保证金的50%,对相关责任人采取组织处理。

(5)凡被镇督查巡查组发现且没有现场及时处置的,有一处着火点处罚支书300元,包田块责任人200元,如过火面积较大将加重处罚。有一处乱抛乱堆秸秆未及时处置的,处罚支书、包田块责任人各100元,并要求当天清运到位。

(6)片长、定村干部与所负责的村(居)实行同惩,每发现一个着火点分别处罚片长、定村干部300元、200元。秸秆乱抛现象特别严重的,加倍处罚。

如因“两禁一用”工作不力,导致全村(居)范围内大面积焚烧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对支书、包田块责任人进行问责,并进行组织处理,所在村(居)所有人员保证金全部扣除。

三、落实具体措施,做到三个到位。

1、责任明确到位。各村(居)支书是村(居)秸秆“两禁一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周密组织,分工明确,建立健全管控责任网络,每一块田明确到每一个人,确保每一田块24小时都要有人巡查。发现违规作业机械能及时制止处理,发现着火点能及时扑灭,发现乱抛行为能及时纠正,并主动与巡查组取得联系,坚决处罚到位。片长、分工定村干部要对所包片、所包村(居)负起督查责任,发现情况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赶到现场,处理到位。

2、宣传措施到位。各村(居)横幅要悬挂到位,标语要张贴到位,农户公开信发放张贴到位,承诺书签订到位,所有镇村组干部巡查时必须佩戴红袖章,灭火工具要随身带,播音喇叭要响起来。宣传车辆要不间断跑村串组宣传。

3、督查惩处到位。镇巡查综合执法组要对镇村组三级干部在岗在位情况开展督查,凡未请假擅自离岗导致对收割机看管失控,并造成大面积秸秆未切碎抛撒的,视情节进行问责处理。秸秆切碎还田组要对各村(居)所有在田收割的收割机进行检查,凡未按要求安装切碎抛撒装置作业的,提交巡查综合执法组,处以2000元处罚,态度恶劣的一律扣机,并严禁在本镇收割,镇巡查综合执法组对各村(居)乱抛和焚烧行为坚决打击,发现一处着火点或黑灰,对点火者或田块承包人予以2000元处罚,发现一处将切碎秸秆运出田块乱抛乱丢秸秆的,对相关农户处以300元罚款,并当天整改到位,同时按考核办法对相关责任人处罚到位。

                               

                                 

涟水县梁岔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梁政发〔2021〕43号关于印发梁岔镇2021年秋季秸秆禁烧实施意见的通知.docx


 

附件:

2021年秋季秸秆禁烧分工责任表

 

村(居)别

片  长

定村干部

双楼

孙  林

高子洋

马棚

徐 刚

薛元

尹希明

王旭东

卜圩

姜明礼

金码

姜继红

陈巨宝

鲍营

胡爱民

胜利

谢观中

朱  清

士流

左  治

梁岔

朱金成

汪金成

费庄

谢冠明

何圩

郑媛媛

余元勇

陈溪

王凯

陈开洋

左圩

井志林

黄安

徐军、李大可

宁  军

洪码

左仁军

 

备注:白天、夜间巡查由城管中队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