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331687/2021-00017 | 发布机构 | 红窑镇 | 公开日期 | 2021-04-23 |
文 号 | 红政发〔2021〕20号 | 分 类 | |||
文 号 | 红政发〔2021〕20号 | 分 类 | 时效说明 |
红政发〔2021〕20号
红窑镇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
各村(居)、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涟水县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涟安办〔2021〕25号)文件精神,传达3起高处坠落事故,尤其是2021年4月15日,我镇淮安汇丰木业有限公司在检维修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2名伤者送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该事故的发生,暴露出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盲区和短板。一是属地管理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不全面。二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淮安汇丰木业有限公司存在疏忽大意、麻痹思想,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对企业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和全员责任未严格进行落实,主要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未按规定保障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安全隐患自查不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未亲自带队对企业的安全隐患开展排查,登高作业安全管理不到位。三是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企业未有效开展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员工对自身的工作岗位安全风险不了解、不掌握,存在不按操作规程作业,违章作业、违规作业等现象。深刻吸取该事故教训,有效预防和治理高处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高处坠落事故的再次发生,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红窑镇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各村(居)、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贯彻落实到位。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强化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属地及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重点解决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有效遏制和减少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时间
2021年4月15日至7月31日。
三、整治范围及分工
1、工业企业:由副书记王波牵头,邀请第三方专家对全镇企业逐一进行排查。
2、建筑工地:由副书记尹希明牵头,请上级主管部门和业务部门进行高空作业专项检查。
3、其他行业:旅游业由宣统委员秦朝霞牵头。农业由副镇长成文、组织委员扬州牵头。房屋、环境方面由副镇长周双宁牵头。学校教育方面由副镇长姚永余牵头。
4、其他涉及高处作业的行业、企业、作业场所等,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红窑镇实际情况,落实好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整改不到位的停产整顿,直至整改到位。
四、整治重点
(一)预防体系建设。1、建立高处作业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现场作业规范,管理人员齐备。2、针对高处作业安全知识进行教育培训,培训要具有针对性、达到培训预期效果。
(二)安全技术管理。1、对高处坠落危险源进行辨识。2、编制和制订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方案或措施、高处作业临时人行通道纳入大型危险性临时工程。3、对临时人行通道进行验收,符合相关要求。4、交底书具有针对性,现场严格按方案实施。
(三)现场管理。1、高处作业人员应经过体检合格,符合登高作业健康要求后方可上岗;施工现场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作业人员在作业时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高处作业人员按规范作业。2、落实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尤其是“四口”、“五临边”、脚手架搭设、起重设备顶升及拆装作业、模板搭设作业、卸料平台操作、移动式脚手架作业等防护;按类别、有针对性地将各类安全警示志悬挂于施工现场各相应部位,设置夜间警示标志。3、作业平台脚手板应铺或不得存在翘头板,专设通道或爬梯,脚手架外侧应设置密目式安全网。4、高处临边作业护栏、人员安全带有牢靠悬挂点,系安全带。5、攀登作业防护。攀登作业人员所用设施和牢固可靠;梯子的材质、倾角等符合规范要求;梯子底部坚不存 在垫高情况。6.悬空作业防护。悬空作业处设置防护栏杆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悬空作业所使用的索具、吊具等经验收合格;悬空作业人员系挂安全带、佩戴工具袋。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主体责任。各相关企业及建筑工地施工单位作业场所业主,要增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开展全面自查自纠。要根据各行业特点,梳理制定相关高处作业流程并抓好落实。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开展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要有部署、有检查记录、有图片、有总结。对管辖的对象要摸清底数,建立一企一档,专项整治后的资料报镇安监办。
(三)强化执法监管。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违章问题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工停产整改,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一律明确时间、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对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不到位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一律从高从严处罚。
(四)强化督查督办。镇主要领导将在百日专项行动期间抽调相关行业部门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全镇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开展专项督查。主要督查各相关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是否开展了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是否按要求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抽查部分行业、企业、作业场所高处作业安全隐患存在情况。对督发现的问题进行督办,督办将采取交办单的形式交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责任单位对隐患情况进行督促整改。
涟水县红窑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2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