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327311/2021-00052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局 | 公开日期 | 2021-02-04 |
文 号 | 涟环发〔2021〕3号 | 分 类 | 生态环境 | ||
文 号 | 涟环发〔2021〕3号 | 分 类 | 生态环境 | 时效说明 |
关于印发江苏永创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通知
江苏永创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发改委、环保部《清洁生产审核办法》( [2016]第38号令)、《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环办科技[2018]5号)等文件的精神,2020年12月31日,淮安市涟水生态环境局邀请有关专家组成验收组,对江苏永创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行现场考核验收。验收组听取了企业、咨询机构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情况汇报,通过质询询问、查阅相关台账资料、现场踏勘工程项目、对照验收标准评分等方式,对清洁生产方案所产生的绩效进行了审核验收。
验收组认为:你单位本轮清洁生产成效较明显,经综合评定,同意你公司通过本轮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附件:江苏永创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意见
2021年2月4日
抄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法规标准和科技处、淮安市生态环境局法规标准和科技处